『』吉首3人非法上访被严惩 以身试法得不偿失

湘西网5月25日讯(通讯员 方明 龙颖丽)5月25日 , 笔者从吉首市获悉 , 三名上访户在上访期间触犯国家法律 , 已被公安机关拘留 。
据悉 ,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 , 依法上访是国家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 , 但是公民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要求 , 依法表达自己的正当诉求 。然而 , 有些上访者采取极端行为 , 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 。这种过激的上访方式 , 不但不能解决问题 , 反而会扩大问题 , 甚至涉嫌触犯法律 。对于无理取闹、缠访、闹访、串访、越级上访等无视国家法律不听劝阻的上访行为 , 触犯国家法律的 , 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惩 。
『』吉首3人非法上访被严惩 以身试法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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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兔
案例一:
吉首市依法处理杨某兔信访违法行为
2017年 , 因修建吉首市职业中专需要 , 有关部门征收了双塘街道兴田村五组村民杨某兔的承包土地 。征地后 , 杨某兔认为市自然资源局对其土地的类别有误 , 拆迁评估不合理 , 导致其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过低 , 自2018年2月开始频繁到各级有关部门走访反映 。2019年11月27日 , 吉首市自然资源局、教育和体育局、双塘街道办事处联合作出答复意见书 , 对杨某兔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回复和说明 。
2020年1月3日 , 杨某兔以有关部门处理意见未达到自身要求 , 问题未解决为由 , 来到双塘街道兴田村职专新校区 , 用锄头、大锤和铲子将工地的10根人工挖孔灌注桩破坏及填埋 , 造成施工方财物损失达4万余元 。杨某兔的过激行为 , 严重扰乱社会生产秩序 , 触犯了有关法律规定 。3月11日 , 因涉嫌损毁公私财物罪 , 杨某兔被吉首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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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某勇
案例二:
吉首市依法处理舒某勇信访违法行为
舒某勇系原州外贸工矿公司职工 , 1998年 , 舒某勇担任州外贸工矿公司子公司州外贸化医机公司仓库保管员一职 。因工作失误 , 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余万元 , 被公司要求下岗 。之后 , 舒某勇以下岗后的经济补偿等为由 , 开始频繁赴省进京越级上访 。
为做通舒某勇的思想工作 , 州商务局和镇溪街道办事处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 但舒某勇拒不接受 , 并逐步将越级上访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渠道 。2020年1月 , 舒某勇再次前往北京非正常上访 , 面对赶来劝导的工作人员 , 舒某勇要求有关单位给予10万元困难救济才返吉 。因时值春节期间 , 有关单位与其多次沟通 , 最终被迫同意为其支付4万元困难救济的情况下 , 将其劝返 。
舒某勇以信访活动敛财的行为 , 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目前 , 因涉嫌敲诈勒索罪 , 吉首市公安局红旗门派出所和治安大队成立了专案组 , 对舒某勇予以刑事拘留 , 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案例三:
吉首市依法处理罗某彪信访违法行为
2018年 , 吉首市因项目建设需要 , 征收了镇溪街道雅溪社区村民罗某彪家的养殖场和周边稻田旱地 , 罗某彪于2020年3月25日领取了全部补偿款 。当月 , 罗某彪未经审批 , 擅自在G209绕城线农机大市场后平整场地搭建建筑物用于开办养殖场 , 在街道“两违”巡查员和市“两违”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相继到场劝阻时 , 罗某彪拒不配合 , 甚至用自残、自杀来对抗工作人员执法 。
为达到个人目的 , 2020年4月13日上午10时左右, 罗某彪以申“冤情”为由 , 来到湘西自治州州委机关门前静坐滞留 。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 , 罗某彪甚至拒绝配合民警调查 , 强行用头部撞击一旁的中巴车 , 严重扰乱了州委机关的办公秩序 。5月11日进京以反映诉求为由 , 到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 , 经街道工作人员劝返后 。在5月18日再次到国家信访局越级上访 , 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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