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民事诉讼程序改革,诉讼不提交纸质原件

据澎湃新闻报道 , 12月23日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京召开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 明确诉讼参与人通过人民法院信息化平台在线完成的诉讼行为的法律效力 。 当事人选择以在线方式诉讼的 , 可以以电子化方式提交诉讼村料和证据材料 , 经人民法院审核通过后 , 可以不再提交纸质原件 。 经当事人同意,适用筒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 可以采取在线视频方式开庭 。 明确电子送达的适用条件、适用范围和生效标准,经受送达人同意,可以采用电子方式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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