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长城国瑞证券前员工被出具警示函,缘起基金销售违规

财联社(北京 , 采访人员高云)讯 , 又一家券商前员工被出具警示函 ,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5月19日 , 长城国瑞证券前员工魏某被四川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
经查 , 魏某在2018年作为长城国瑞证券成都蜀汉路营业部的员工 , 向客户推荐并销售了非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 。
「证券」长城国瑞证券前员工被出具警示函,缘起基金销售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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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第十三条第九项以及《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证券」长城国瑞证券前员工被出具警示函,缘起基金销售违规】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以及《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 , 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财联社采访人员查询证券业协会官网发现 , 魏某的诚信记录已经标记为"1条" , 其自2016年6月4日以长城国瑞证券的一般证券业务执业岗位登记 , 2018年8月8日经过一次离职注销后 , 再以证券经纪人的执业岗位就职于长城国瑞证券 , 2019年12月11日作了离职登记 , 当前登记状态为离职注销 。
「证券」长城国瑞证券前员工被出具警示函,缘起基金销售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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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证券从业人员向财联社采访人员表示 , 合规是一条红线 , 违规销售基金不是一件小事 , 尤其是销售并非公司发行或代销的基金 , 相关风险不可控 。 新证券法已经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 , 对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惩治并未放松 , 严重者甚至终身禁止从业 。
新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业务的人员应当品行良好 , 具备从事证券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 。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不得招聘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 。
长城国瑞证券去年亏损超3亿元
长城国瑞证券官网显示 , 公司成立于1988年 , 当时名称为厦门证券公司 。 公司是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证券平台 ,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5亿元 , 长城国瑞证券在全国各地设立了23家证券营业部、19家分公司和4家子公司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及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承销与保荐等 。
2019年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9亿元 , 同比增长25.48%;利润总额亏损3.72亿元 , 同比下降340.25%;净利润为亏损3.22亿元 , 同比下降354.11%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 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7,541.44万元 , 同比增长24.65%;信用业务利息收入2.89亿元 , 同比增加2.23%;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8,487.09万元 , 同比下降21.35%;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9,804.62万元 , 同比增长87.08% 。
对于公司内部控制方面 , 公司表示 ,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公司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 ,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 , 建立了权责明确、逐级授权、相互制衡、严格监督的内部控制体系 。 公司在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 实际执行中亦不存在重大偏差 , 评价发现一般缺陷事项对公司经营管理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 公司的内部控制在总体上是有效的 。
行业合规监管趋严
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的违规行为严格执法 , 处罚力度逐年加大 。 近两个月内 , 超20家券商因业务违规收到监管部门下发的30余张罚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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