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罚!

官宣!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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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由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于2020年5月15日通过
这些重点一定要记住
戴头盔要强制了!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 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 , 由设区市的人民政府规定 。 未按规定佩戴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
快递、外卖等企业应当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配备安全头盔 。
生产、销售的安全头盔 , 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安全和要求 。
载人年限放宽了!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 。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 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
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
停车充电更规范了!
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 。 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
鼓励和支持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设置充电设施 , 居民小区应当根据需要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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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安全
从“头”开始
【官宣!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罚!】戴头盔、守规矩、保安全
新闻线索来源|江苏交通广播
编辑|卢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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