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墨大观园上达天听,下达民意——清朝直诉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二 )


诏本府随欲裁置之……独有父 , 有司因系之 , 李又诣登闻 , 诉父被絷……" , 这个案件引得宋太祖惊骇 , 于是曰:"此事岂当禁系 , 辇毂之下 , 尚或如此 。 广至天下 , 安得无妄滥乎?" , 并且 , 立下"十日一虑囚"的制度 。 明朝设置登闻鼓是在于洪武元年 , 并且对当时的申诉案件加以限制 , "其户婚、田土细事皆归有司 , 不许击鼓" , 后来 , 登闻鼓制度逐渐演变发展为历朝历代直诉的一种重要制度 。
在唐代 , 邀车驾制度正式被写入律条之中 , 并且针对于邀车驾等制度有着较为完备的法例条文进行约束和规范,"车驾行幸 , 在路邀驾申诉……有不实者 , 杖刑八十"从中可看出 , 通过法例条文的明文规定已经对邀车驾等直诉行为进行约束规范 , 其次 , 对于邀车驾的申诉行为并非完全没有限制条件 , 申诉的理由必须真实 , 否则将会受到整治 , 并且 , 对于冲撞仪仗队和进行自残的行为法律疏议也将会进行惩罚规定 。
【笔墨大观园上达天听,下达民意——清朝直诉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笔墨大观园上达天听,下达民意——清朝直诉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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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擅自闯入导驾仪仗队的人就会受到杖责六十的惩罚 , 而对于有自残行为的人即时申诉的案件是真实的 , 也要受到笞五十的惩罚 。 在一定意义上 , 这可以当作是对有自残行为的人的一种行为法律禁令 , 宋代的规定与唐朝的在一定程度上是无异的 。
在唐朝 , 负责收书上表的通常是中书省和门下省 , 在武则天时期 , 则设立专门负责收受四方意涵的地方 , 有点像是我们现在设立有的一些举报箱和民意箱 , 并且还有专门负责管理意涵的机构专职进行管理 。 尽管设立这些机构的目的并不仅仅单纯的在于通达下情 , 在后期的发展中 , 甚至演变成为各个官员之间相互告密诬陷的一种手段 。 但是 , 尽管如此 , 还是不得不承认这确实给了老百姓进行申诉提供了一种途径 。 到宋朝 , 上表制度逐渐衰落 , 在各层官吏的相互包庇以及案件的情况繁杂等许多原因下 , 上表制度逐渐失去了他的作用和价值 。
唐代以后便不再有关于肺石制度的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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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直诉制度的表现形式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京控
作为封建王朝的最后一个朝代——清朝 , 它本身就带有历代王朝发展所遗留下的痕迹与当代社会状况相结合的独特印记 。 京控 , 是在清王朝直诉案件中选择申诉的一种形式 , 在清王朝又叫叩阍 , 就是我们俗称的告御状 。 "阍"一般被解释为宫门 , 则叩阍也就很形象的被解释为在宫门外磕叩上诉冤情 , 但事实上 , 在清代通过敲打宫门进行申诉的行为并不被允许 。
叩阍一般被认为是京控中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 然而清代所说的京控一般都是包括了叩阍在内的意思 。 京控一般作为官方称呼 , 到了嘉庆时期作为一种专门的术语出现 , 在民间还是多称呼京控为"告御状" 。 如果老百姓不服初审的判决 , 就可以按照府、道、司、院的顺序进行逐级上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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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越级的诉讼者将会受到惩罚 , 如有冤抑 , 可以直接到督察院、行政司、部军统领衙门进行呈诉 , 京控案件 , 如果确实有冤屈 , 可以依照法律昭雪 , 否则 , 将会以越级上诉为由 , 加以治罪 , 诬告者反坐 。 在入关以前 , 满洲统治者于盛京设立督察院 , 对于有冤屈的百姓被允许在地方刑部和督察院上诉 , 然后经过督察院审理后再决定是否上奏 , 在乾隆时期 , 由于京控案件比较少 , 往往更能得到统治者的重视与认真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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