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当街遭陌生男子猥亵,因警方不予处罚起诉警方
来源:澎湃新闻网女律师在闹市区遭陌生男子猥亵 , 警方认为涉事男子属情节特别轻微 , 不予行政处罚 , 女律师将杭州西湖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 , 请求撤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 责令警方对陈某作出拘留十日以上的行政处罚 。5月15日 , 澎湃新闻从杭州西湖区法院了解到 , 该院日前审理此案 , 未当庭判决 。2019年6月2日20点多 , 女律师方丽(化名)在益乐路一家文印店为女儿打印试卷后回家 , 路过米兰洲酒店门口时 , 突然侧面出现一名陌生男子 , 双手抱住她的腰 , 还在她身上乱摸 。“我一只手拿着试卷 , 一只手拿着手机在通话 , 见状赶紧挣脱 , 瞪着对方 , 他说‘看什么 , 摸你又怎么了’ 。 ”方丽告诉澎湃新闻 , 她随即报警 , 西湖公安分局所属的古荡派出所民警不久后到现场调查 , 并传唤涉案男子陈某 。据了解 , 陈某是事发地旁某KTV的常客 , 辩称将方丽误认为在KTV上班的一名熟识女子 。当年7月 , 西湖区公安分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杭西公(古)不罚决字[2019]50211号”) , 认为陈某的违法行为属情节特别轻微 , 不足以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 认定猥亵行为成立 , 但结合造成社会影响后果、主观认错、悔过态度等 , 对陈某不予行政处罚 。“我非常意外 。 事发地点是闹市区美食街、人流量大 , 在公共场所公然猥亵已构成‘情节严重’ , 按现行法律法规应处拘留10~15天的行政处罚 。 由于与警方沟通无果 , 我决定打行政官司维权 。 ”方丽表示 。 今年1月 , 她将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告上法庭 。5月11日 , 西湖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 。 公安机关辩称 , 结合询问、路面监控等 , 陈某的行为“持续时间较短 , 造成社会影响后果较轻 , 主观认错悔过态度较好” , 属“情节特别轻微” , 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方丽认为 , “持续时间较短”并不是陈某主动停止猥亵 , 而是她挣脱所致 。 由于事发闹市区 , 周边有四所学校 , 她认为“社会影响恶劣 , 潜在危害大” 。 对于“主观认错悔过态度较好” , 她表示 , 到起诉前陈某没有道歉 。“最关键的是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并参照公安部裁量指导意见、省公安厅的裁量基准 , 案件发生在公共场所 , 就构成‘情节严重’要件 , 量罚幅度应依此为据 。 ”她表示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 , 或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 , 情节恶劣的 , 处5~10日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10~15日拘留 。 在公安部裁量指导意见中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在公共场所猥亵他人 , 猥亵多人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省公安厅的裁量基准也把“在公共场所或当众猥亵他人”作为“其他严重情节”之一 。
推荐阅读
- 北方网|「28年错换的人生」律师细说诉讼焦点:抱错与患癌有关系吗?应该赔多少?
-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未认定主要违法事实,作出的限期改正通知书被撤销案情简介胜诉
- 话说济宁|济宁文胜街:一条济宁人熟悉而又陌生的老街巷
- 遇害女律师家庭:强势的妈妈,“不听话”的女儿
- 阜新广播电视台|【律师在线】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要慎重
- 微信发照片千万别传原图 分分钟暴露你的信息
- 手无寸铁和平表达诉求,却被美国黑警当街围殴
- 美国海军陆战队军人当街向警察下跪
- 关于我们是否中产阶级的一次尴尬对话
- 遂宁看点|遂宁男子从朋友那买的手机,却接到陌生来电要求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