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仲兵:《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治狗先治人
作者:金仲兵苏州市正着手修订《养犬管理条例》 , 以应对宠物饲养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挑战 。 除了规定每户限养一条外 , 对于文明养犬也有了更细化要求 。如:市民外出遛犬 , 除了要给犬只挂犬牌以外 , 牵引带必须在两米以内 。 另外 , 对于犬吠扰民的情况 , 修改稿提出 , 养犬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吠 , 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 只要有相邻三户以上投诉的 , 公安机关将给予警告 , 仍不改正的 , 将处以200以上500以下的罚款 。如果发生犬只伤人情形 , 两次以上伤害他人或者一次伤害两人以上的 , 公安机关将没收犬只 , 吊销养犬登记证 , 养犬人五年内不得申请办理养犬 。 (红网:“养犬规定”越细化越让狗少惹事)一、依法养宠 , 是非可辩近年来 , 养宠热兴起 , 恶狗伤人时有发生 , 原因如下:1、生存水平提高;2、暴富和排外恶习;3、责任意识下降;4、长期计生政策影响生育观;5、养宠容易养人难;6、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养老等生存压力;综上 , 倒逼人们寻求补救之策 , 于是 , 养宠填补精神空虚 , 即成首选 。养狗即养宠 , 本无可厚非 , 但事皆有度 , 过度即为害 。 当个别养宠者视宠为亲 , 并欲将此情感强行转嫁它人时 , 特别是只欲得其乐而不负其责时 , 诸多问题和矛盾便出现了 。有篇文章:遛狗不拴绳吓的大妈直哆嗦 狗主人没有歉意反说“我的狗不咬人”-文中狗主就是典型的狗格化人格 , 认为狗不咬自己 , 即代表不咬它人 。这算是客气的 , 有些暴富人群和品行不端者 , 更是人借狗势 , 狗仗人威地对弱势者或外地人进行攻击和谩骂 , 从中取乐 , 实属败类 。无法环境下 , 养宠、养狗引发的问题很多 , 如:当宠物与主人以一家人身份出现在公共领域时 , 如何处理与它人的关系?如何保证宠物不危害公共领域中的它人利益?你的宠物 , 凭什么让我喜欢?我有没有不喜欢、抗议、投诉、索赔等搏弈的权利?如何正确看待宠物权与人权的关系?如何以法养宠、治宠?其实 , 宠灾之狗灾 , 说到底还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 。苏州市着手修订《养犬管理条例》 , 将养宠行为和管理具体化 , 操作性很强 , 在以后的宠与人、人与人的关系处理上 , 就有法可依 , 是非可辩 。二、狗权与人权之争先列举实例:1、16年7月5日 , 江苏连云港的王茹的女友李玲玲在回家路上 , 被一条大狗咬伤 。 两天后 , 当王茹再次遇到这条狗时 , 出手将其打死 。 7月22日 , 当地警方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 将王茹刑事拘留 , 又因其打狗时 , “涉嫌与他人结伙作案” , 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30日 。2、18年5月 , 北京朝阳青年路附近一条不知来源的黄狗咬伤多人 , 抓捕时逃窜引发家长担忧 。 8日下午放学时间 , 北京时间采访人员发现周边多所幼儿园门口 , 不少家长手持登山杖、雨伞前来接孩子放学 , 一位奶奶紧紧拉着孙子 , 幼儿园加强安保巡逻 。3、湘潭大学俩女生先后遭追咬 , 流浪狗部分是学生遗弃4、极端爱狗人士围攻湖南驻京办后又围攻环球时报 意欲何为5、宠物权利的提升 , 是挡不住的历史潮流以上实例可见 , 家狗和野狗伤人事件时有发生 , 已成公害 。 不能不说 , 这与“宠物权利的提升 , 是挡不住的历史潮流”的认知息息相关 。 所以我们看到 , 不但养狗人和爱狗人在处理狗与人的关系时有误区 , 就是执法部门也存在“狗权重于人权”的错误定位 , 而无视当事人为民除害的事实 。难道人命不如狗命贵?养狗是不是基本人权?有关资料显示 , 全国每年被狗咬伤的有约600万人 , 被狗咬死的人数在3000人左右 。 宠物权利到底应该定位于何处 , 是不是历史潮流 , 其参照标杆 , 仍然应该以人为本 。 所以 , 在保证养狗自由这个基本人权的前提下 , 必须毫无条件地保证养狗不伤人这个前提之前提 , 如果达不到人权优先 , 即无养狗资格 。三、私域与公域之分谈论养宠、养狗问题 , 对私域与公域的划分很重要:私域当中 , 任何人和法律都无权干涉 , 但涉及公域、也即公共利益时 , 就需要人人关注和尊守必要的行为规范 。现在出现的狗和养狗人伤人事件 , 多因为当事人和执法机构并未分清公域和私域的渭泾之别 , 将私域权利延伸到公域 , 侵害了它人利益 , 带来了公共危害 。 有些人往往还出言不逊 , 振振有辞 , 其实是无知和无畏的表现 。如下例:1、北京某小区地下车库变遛狗场!您的小区有没有?2、未办狗证被问询 女子用狗链打伤4名执法人员至于社区狗屎遍地 , 不小心“踩地雷”、电梯楼道狗尿泛黄、恶狗突然冲出 , 小狗乱跑、乱叫的情况 , 想必读者诸君多有亲历吧?现代城市人口密度大 , 属于私域的居住空间小 , 本来并不适合养狗 , 所以养狗人只能选在有限的时间中带着宅狗出来换下空气 , 狗们也是利用这难得的时机撒野狂欢一把 。 但养狗人将公域当私域、放纵爱狗的现象和行为 , 都不符合养狗规范 。 或者说 , 在城市居住与养狗、养宠之间 , 有时只能二选其一 , 难以兼得 。四、如何摆脱“狗屎运”?中国人本来就够倒霉 , 现在又面临狗灾泛滥-如何才能摆脱“狗屎运”呢?先看看别人:“在2002年以前 , 巴黎人允许狗随地大小便的坏习惯就和中国人一样 , 巴黎确实狗屎多 。 但是在巴黎政府开展狗屎清理运动后 , 这一现象得到明显好转 , 虽然整体卫生状况和日本没法比 , 但狗屎遍地的情况已经得到根本扭转 。 怎么治理的?其实就是罚款 , 一张罚单高达183欧元 , 并且 , 一年开出2万多张罚单 。 ”(引自网络)这里涉及到所谓“资格论”与“素质论”问题:国人到底有没有达到在城市养狗、养宠的道德高度?有没有基本的狗权与人权、公域与私域的比较区分能力?对此“乱世” , 是否当用重典?往前看 , “1900年夏 , 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城 。 然后 , 他们发现自己置身于一座巨大的露天厕所之中 。 ”(《短史记:百年前的北京,是一座巨大的露天厕所》)我们曾经“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在农村仍未绝迹 , 在城市 , 也才刚刚有所改观 。放眼当下 , “海南海口再现大规模违法放生 , 涉二级国保动物玳瑁当地正调查” 。 有些善良的如爱狗人士与放生者一样试图行善 , 但好心也往往办了坏事 。 所以 , 腾讯-今日话题的文章“矢野浩二说得对 , 不是谁都能养狗”算是说到点子上 。苏州《条例》 , 实则针对的是养宠人 , 可以说给宠物戴上笼头 , 给养宠人立了规矩 。 治宠先治人 , 算是对症下药;有了规矩 , 就有法可依 , 才能让养宠、养狗人从之前的道德自觉过渡到接受依法养宠、养狗这一强制性规定上来 。 如果执行得力 , 应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宠物对人类的无故伤害 , 即说明法治文明在提升 。当然 , 如果能将基层社区管理权归还社区居民自己 , 实行社区自治 , 让居民自我管理 , 在过程中体现他们的管理才能和主人翁价值 , 这些行政性难题一般多会应刃而解 。 因为 , 政府并非万能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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