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晚报大庆警方发布五种常见经济犯罪类型,教您护好“钱袋子”( 三 )


5.在ATM机上取款时操作要专注 , 一旦遇到主动搭讪的人 , 应马上用手捂住插卡口 , 以防卡被调包;若遇到出钞口的现金被人抢走的情况 , 不要因急着追赶抢劫者而忽视仍在ATM机内的银行卡 。
6.使用网上银行时 , 要认真核对网站地址 , 避免登录木马网页 , 泄露网银信息 。
若不慎遇到银行卡犯罪侵害 ,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
非法证券小心高额回报的“原始股”
非法证券活动是指未经批准从事依法应由法定核准或批准 , 应受法定监督的证券发行和证券活动 。 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表现为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 ●非法发行股票是指未经证券监管部门核准而擅自公开、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 其中 , 擅自公开发行股票主要是指机构或个人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行为;变相公开发行股票主要是指公司的大股东打着转让股份的旗号 , 自行或者委托中介机构以广告、公告、电话、信函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转让股票的行为 。 ●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是指未经证监会批准 , 从事的股票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 。
非法证券活动主要表现形式:一些非上市公司编造虚假信息 , 以即将到国内或者国外上市、业绩优秀、已由政府批准、已经递交上市申请材料等名义为诱饵 , 以获得高额回报为幌子 , 以兜售所谓的“原始股”为形式 , 采取非法手段诱骗群众购买股票 。
一些没有证券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为牟取暴利 , 以未上市公司股东代理人或财务顾问等身份 , 通过广告、网络等形式 , 非法代理买卖非上市公司股票 , 并在全国各地设各类销售网点 。 在此过程中 , 一些股权托管机构为获取非法收益 , 为投资者出具所谓的股权托管证 , 客观上为非法证券活动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 加大了非法证券活动的迷惑性 , 致使大量投资者上当受骗 。
警方提醒:一些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的人员和机构 , 通过小广告、信函、网络信息、手机短信、推介会、自行或者雇人游说等方式 , 散布所销售是即将在境内外上市的公司“原始股” , 购买后可获得高额回报等谎言 , 诱骗公众购买 。 对这些非法的证券活动 , 公众务必提高警惕 , 不要上当受骗 , 避免使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失 。
【大庆晚报大庆警方发布五种常见经济犯罪类型,教您护好“钱袋子”】责编:李佳明 审核:代宝柱 监制:王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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