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相关:我该赔钱么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关键在“专项培训”的界定上!你要证明你这个不是专项培训,就行了。按照实践,入职培训肯定不算专项培训的,不用担心,大胆地毁约去吧。劳动者想离职,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即可。如果比较谨慎的话,可以留一个书面的通知送达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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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相关:我该赔钱么】 入职培训不涉及服务期的约定,如果用人单位出资,第三方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用人单位就可以约定服务期。您的情形不符合约定服务期的情形。因此,您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即可。
■网友的回复
如果公司可以证明,入职培训=专业技术培训,那你就该履行你的义务。如果不想赔偿,2017年,劳动合同截至日期到了。人事部会通知你,劳动合同是否续签,你拒绝就可以了。
■网友的回复
问题的关键是,银行给你提供的入职培训是否属于专业技术的培训,如果属于那么你就应当按照服务期条款的约定履行义务,但就实务中来看,一般企业对新入职员工进行的入职培训很少属于专业技术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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