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史」而明代票拟,可为今日之鉴,时代需要高效流畅的中央文书处理制度

导读
票拟 , 也叫做票旨、条旨 。 明清内阁代皇帝批答臣僚章奏 , 先将拟定之辞书写于票签 , 附本进呈皇帝裁决 , 称为"票拟" 。
"批红" , 亦称"批朱":指皇帝或由其所指定司礼监秉笔太监用红字对票拟内容进行誊录或批示 。 "
票拟"与"批红" , 二者相互衔接 , 共同构成明代特色中央文书处理制度——票拟制度 , 而该制度之嬗变兴衰 , 也从侧面反映出明代政治生态之变迁历程 。 票拟制度为清代所继承 , 光绪二十七年 , 推行新政 , 清廷下令废除题本 , 票拟制度也随之消亡 。 可时下再次研究其风貌 , 不乏借鉴之意!01、票拟制度之背景及起源
明朝草创之初 , 曾进行一系列制度改革来加强君主权威——"洪武九年汰平章政事,参知政事 。 十三年正月诛丞相胡惟庸,遂罢中书省 。 "同时撤销尚书省 , 改为六部直接受命于皇帝 。
然而 , 大规模撤销中枢决策机构使得直接呈送皇帝本人公文数量呈几何倍数增长 , 皇帝各人即便勤于政务、宵衣旰食 , 也于长时段时间及精力上难以维系;再者 , 皇帝各人又无法保障通晓各方面政务 , 使中央文书处理效率与质量下降 。
因此 , 朱元璋本人决意于大内添置一批顾问以备咨询——洪武十五年 , 仿照唐宋旧制 , 设置华盖殿、武英殿、文华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以其常授餐于'大内' , 常侍皇帝'殿阁'之下 , 故名为'内阁' 。 但是最初内阁既非官署 , 亦非官名 , 只是简任文臣入阁 , 参与机务 。 永乐年间解绪、黄淮等七人首先受命任职于文渊阁 。
当时的阁臣们的工作只是参赞机要 , 而不得干预九卿诸司事务 。 至仁、宣之朝 , 阁臣皆永乐朝耆旧 , 威隆权重 , 内阁之权逐步膨胀 , 阁臣始获得代皇帝草拟本章之权(当然 , 票拟制度诞生伊始 , 票拟权并非独属阁臣 。 "宣德中诏少师吏部尚书赛义、少保太傅户部尚书夏元吉辍部事 。 朝夕侍左右顾问 , 赐珊瑚笔、格玉砚条旨 , 然不与阁职 。 "票拟由内阁专掌也须经历一发展过程) , 而宣德朝 , 司礼监秉笔太监又获得誊抄批红之权 。 皇帝、司礼监及内阁三者形成相互掣肘、彼此制衡的鼎立之势 , 而贯穿明清两代之票拟制度 , 也于此时初具雏形 。
「悦史」而明代票拟,可为今日之鉴,时代需要高效流畅的中央文书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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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王朝1566》剧照02、票拟制度之实施流程
其程序为:大臣奏章递进以后 , 经通政使司官员和宫门守卫送到司礼监之文书房 , 文书房登记后 , 交司礼监呈送皇帝审阅;皇帝阅后再由司礼监交文书房送内阁票拟 , 内阁票拟后再经过以上程序抵达御前 , 经皇帝同意后由司礼监批红 , 经文书房"落底簿"(用以记录票拟底文之"丝纶簿"设立于正统、景泰朝时期 , 后曾废弛 , 又至迟于万历中期恢复 , 关于其样式现已无考) , 然后经过内阁发至六科 , 六科审核无误 , 即交六部执行 , 如有违失 , 则可驳回 。 此外 , 皇帝还可以把这份奏疏压下 , 既不发下也不打回内阁 , 而是做冷处理 , 称为留中 。
在上段文字中 , 颇有几处需要解释之处 。
第一 , 内阁票拟本职为"代王言"而非自言 , 即"票拟"本质上并非阁臣将自身对于奏疏处理意见上报 , 而属于代替皇帝进行批答 。 因而皇帝若在本章发阁前已有定见 , 则派遣太监口传要旨 , 为内阁事先确定原则;若无定见 , 则仅派太监赴阁商议 。 某些影视剧中将"票拟"理解为阁臣将自身处理意见书于票签之上 , 以待皇帝裁决 , 这属于错误臆断 。
第二 , 宣宗朝 , 司礼监获得替代皇帝批红权力 。 "宣庙始……中易红书批之 , 上或亲书或否 。 "((明)黄佐《翰林记》卷2《传旨条旨》)"凡每日奏文书 , 自御笔批数本外 , 皆众太监分批 , 遵照阁中票来字样 , 用朱笔楷书批之 。 "((明)刘若愚《明宫史本集》)宣宗本意是委托部分识文断墨之太监来负责誊抄并无异议的内阁票拟 , 以批阅减轻负担 。 一般来讲 , 司礼监批红权分掌于秉笔太监与掌印太监二人之手 。 秉笔太监代替皇帝批朱 , 而掌印太监则负责对于批红审核盖章 。 然而 , 司礼监太监实际所为并非仅"誊写抄录" , 而是将自身意见与影响力注入明代中枢体系 , 这点将于下文叙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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