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责』青岛一重型半挂牵引车变更车道未确保安全 发生事故负全责

半岛采访人员 尹彦鑫
【『全责』青岛一重型半挂牵引车变更车道未确保安全 发生事故负全责】2020年4月20日11时9分,王某某驾驶鲁UN080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辽河路由西向东行至辽河路与尚德大道路口东侧处,变更车道时与顺行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致车辆部分损坏 。
王某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王某某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违法变更车道的行为是此次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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