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青岛一重型货车超载且转弯不按规定让行 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转弯』青岛一重型货车超载且转弯不按规定让行 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半岛采访人员 尹彦鑫
2020年3月31日7时许 , 刘某某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车 , 沿平日路由南向北行至平度市同和驻地南 , 与由东向南左转弯的刘某某驾驶的超过核定载质量的鲁UE1525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相撞 , 至双方车损 , 电动车驾驶人受伤 。
『转弯』青岛一重型货车超载且转弯不按规定让行 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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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货车驾驶员刘某某驾驶严重超载的车辆 , 转弯不按规定让行的行为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 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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