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剧@谁动了金牌美剧制作人的“分账”蛋糕?( 二 )


90年代初 , 随着电视行业竞争加剧 , 呼吁自由发展的声音愈演愈烈 , 持续二十年的辛迪加法案就此废除 , 继而催生了一批影视公司垂直整合兼并热潮 , 好莱坞六大影视公司除索尼外皆拥有自己的公共电视网 。 自此 , 独立电视制片公司基本消亡 。
垂直整合后的媒体集团们 , 理所当然地拥有了可以独立制作电影电视剧的制片公司(studio) , 作为制片公司代理存在的收取电视台授权费用的发行厂商(distribution company) , 以及公共电视网(network) , 三者构成了完美的闭环产业链 , 将利润紧扣在了自己手中 。
回到刚刚说的编剧与制片公司的纠纷 , 编剧的收入构成众多 , 其中占大头的除了剧本酬劳以外 , 大热剧集的利润分成(participation in profit)也不可忽视 。 不同于剧本薪酬的“死线”标准 , 利润分成则要灵活的多 , 大多由编剧的经纪人(agent)与制作公司达成抽成协议 , 即按照分账收入的百分比分配给编剧 , 而百分比一般不会高于10% , 具体数字则由编剧的市场竞争力决定 。
那么制片公司的分账收入又是如何计算的呢?
具体地说 , 不同公司都可以有不同的计算方法 , 于是也造就了编剧与制片公司间如此多的分成纠纷 。 业内对于制片公司的分账收入有统一的叫法MAGR(modified, adjusted gross receipts), 由一定的收入减去相关的成本所得 。 在前文我们提到过 , 制片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为imputed license fee即前文提到的一轮播放授权费用 。
当如今的影视集团们都掌握着制片、电视网、发行三方抓手时 , 暗箱操作就出现了 。 以行尸走肉编剧的起诉为例 , AMC同时制作和发行了这部剧 , 在进行自我交易(self-dealing)时 , 极有可能收取了低于市场公允价值的播放授权费用 , 导致制片方的收入账面价值极低 , 以至于编剧得到的分红少的可怜 。 但是关于市场公允价值的定义 , 以及MAGR的复杂灵活性构成 , 都可能让审判变得难以裁决 , 这场官司从2013年持续到2017年 , 仍未下定论 。
编剧@谁动了金牌美剧制作人的“分账”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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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尸走肉》前主创Frank Darabont在片场
编剧们不仅和制作公司有难以调和的冲突 , 就连和自己的经纪人(agent)也恰有微妙的制衡 。 2019年 , 美国编剧协会WGA甚至曾鼓励编剧们开除自己的经纪人 , 原因在于影视界一向推崇的“打包费”(package fee) 。
具体地说 , 垄断美国影视界的经纪公司有三家 , 他们旗下代理的人员包括演员、编剧以及导演 。 在2016-2017年 , 87%以上的电视剧都是打包完成的 , 即经纪公司打包一位剧集主管 , 一位编剧 , 一位演员或导演共同完成一部电视剧 , 电视台将会给予一笔可观的费用(package fee) 。 争论的焦点在于 , 美国编剧协会WGA认为打包费的存在驱赶了佣金的支付制度 , 导致经纪公司根本无心为演员或制作人员争取权益和片酬 , 他们只要打包好就万事大吉了 。
不过对于中小编剧们来说 , 这个争论倒显得不太重要 , 他们认为自己有剧可接就 , 有钱可拿就行 。
Netflix和Disney+的创作收入“垄断”:前端宽松适度 , 后端割掉“分账”
随着流媒体的日益壮大 , 一江春水又再度被搅乱 。
对于金牌制作人们来说 , 当后端收入(利润分账)愈发难以明晰 , 流媒体的入局似乎又开始从制片公司这端向制作人们翘起了天平 。
Netflix并没有自己的制片公司 , 急于发展内容护城河的它 , 从2017年开始便重金签约各种王牌制作人(showrunner) , 曾制作《实习医生格蕾》和《丑闻》等大热剧集的Shonda Rhimes于2017年和Netflix签下四年八部剧的打包合约 , 价值远超其与老东家ABC电视台十年1.5亿美金的合作价格 。
编剧@谁动了金牌美剧制作人的“分账”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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