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情节严重公司将被限制投资比例和调整高管,保险投资开展自查自纠

作为各类要素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 , 保险资金近年来十分活跃 , 在支持资本市场建设和服务国家战略及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功不可没 。 但同时保险资金运用违规问题和风险隐患亦不容忽视 。
上证报采访人员从相关渠道获悉 , 近日 , 银保监会向北京、上海、江苏、湖北、广东、深圳等6个代行部分险资运用监管职权的地方银保监局 , 以及各保险(包括保险资管)机构下发通知 , 要求开展保险机构资金运用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和风险排查 。
此举被业内视为监管在规范保险资金投资行为上的强化 。 “此前 , 每年也会不定期展开自查 , 去年11月银保监会还通报了险资运用领域八大乱象 。 总体来说 , 险资运用稳健审慎 , 但部分业务、部分资产、部分公司可能仍存在着一些潜在风险 。 新一轮自查自纠 , 有利于监管进一步摸清风险底数 。 ”一位保险资管人士说 。
自查54项内容
摸清存量及严控增量风险
知情人士透露称 , 此次自查自纠和风险排查 , 主要聚焦保险资金运用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 , 推动保险机构开展深入排查 , 及时摸清存量风险 , 严格控制增量风险 。 从而促进保险机构强化合规经营意识 , 自觉规范投资行为 ,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 推动保险资金运用平稳健康运行 。
根据此次排查要求 , 各保险机构应聚焦投资决策运行机制、资金运用范围和模式、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另类投资等重点领域11大类、54项内容 , 开展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和风险排查 。 自查范围为2018年以来发生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
具体排查内容如下(滑动屏幕查看):
一、投资决策运行机制
1、是否存在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违反监管规定 , 或绕开“三会一层”及公司制度 , 违规干预投资决策的情形 。
2、保险公司是否存在未按监管规定设立首席投资官 , 保险资管公司是否存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任不到位、人员资质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未申请任职资格核准等情形 。
3、保险公司是否存在未按监管规定设置专门保险资产管理部门 , 或其他部门代替履行保险资产管理部门职责的情形 。
二、资金运用范围和模式
4、是否存在超监管规定范围投资 , 或在不具备投资管理能力下直接开展相应领域投资情形 。
5、是否存在将保险资金运用形成的投资资产用于向他人提供担保或者发放贷款的情形(个人保单质押贷款除外) 。
6、保险公司是否存在配置大类资产超监管比例 , 或投资单一资产和单一交易对手超集中度上限比例情形 。
7、是否存在未建立托管机制 , 未将包括银行存款在内的各项投资资产全部实行第三方托管的情形 。
8、是否存在未按监管要求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外部专项审计的情形 。
9、是否存在保险公司选聘的投资管理人 , 或保险资管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在受托管理保险资金进行投资时违反监管要求 , 如挪用保险资金 , 以保险资金以及其投资形成的资产为他人设定担保 , 将受托资金转委托;为委托资金提供通道服务等 。
10、保险公司在委托投资中 , 是否存在妨碍干预受托人正常履责、向受托人直接下交易指令、要求受托人提供通道服务、要求受托人提供最低收益保证、非法转移保险利润或进行其他不正当利益输送或其他违法的情形 。
三、资金运用关联交易
【「上海证券报」情节严重公司将被限制投资比例和调整高管,保险投资开展自查自纠】11、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关联交易投资余额和比例是否存在不符合关联交易监管要求的情形 。
12、是否存在投资的股权或不动产项目缺少第三方评估 , 出资超出标的企业净资产且超过合理参照标准定价较大 , 溢价合理性存疑等情况 。
13、是否存在购买关联方资产时“交易款先付、资产后过户”、在标的资产权属不清情况下先行支付款项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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