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城儿■河南百名大学生信息被冒用 疑用于逃税 公司法人为该校毕业生( 二 )


另一方面 , 学生提供的工资截图中每月工资均未超过5000元 , 低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 北京都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晓霞曾告诉南都采访人员 , 这样做既避免了为虚增的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又虚增了企业经营成本 , 减少了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
若前述公司冒用学生信息用于逃税一事属实 , 则属于《刑法》中的“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 涉嫌逃避缴纳税款罪 。
除此之外 , 涉事公司还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属于“公民个人信息” 。
未经被收集者同意 , 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 , 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采写:南都采访人员蒋琳
综合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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