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东一民政局长伪造材料获评伤残,领优抚金长达10年( 二 )

伪造材料评残
2008年11月的一天 , 时任莒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解宝福身体不适到县医院检查 。

“老解 , 咋了?”

“老是头晕!好多年了 。有次出差 , 路上发生车祸 , 伤了头 。”

“哦!那得算工伤啊……”

说者无意 , 听者有心 。朋友间的一句闲聊却让解宝福眼前一亮 。
“如果是因公致残的话 , 可是能领到不少国家补贴呀!趁着现在还在位子上 , 说话还好使 , 怎么着也得给自己谋个‘福利’ 。”解宝福打起了小算盘 。
于是 , 他开始着手准备评残有关事宜 。

解宝福首先找到了自己担任招贤镇党委书记时的司机张某 。

“小张 , 你给我写个证明 , 就写咱们一起出差 , 从北京返回途中 , 在河北境内发生车祸 , 时间写1996年5月吧 。”

“这……”

“你不必有顾虑 , 我以前在乡镇工作的时候出过车祸 , 现在需办理评残手续 , 现场证明人找不到了 , 你给当个见证人 。”

张某遂按照解宝福的要求写了一份因公出差发生车祸的证明材料 , 并在证明人一栏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

此后 , 解宝福如法炮制 , 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安排下属开具了“癫痫每月发病3次以上 , 多方治疗效果甚微”“癫痫经常发病 , 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等虚假证明材料 。同时 , 还借用他人评残资料进行涂改 , 伪造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赔偿协议以及住院病历等材料 , 连同自己写的“癫痫每月发病5次以上 , 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评残申请 , 一同交莒县民政局审批 , 并亲自给相关科室负责人打了招呼 。
没过多久 , 莒县民政局就出具了同意对其进行评残的证明 , 并将有关材料逐级上报至山东省民政厅 。随后 , 解宝福又协调山东省某医院鉴定人员对自己评残一事给予关照 。
2009年3月 , 该鉴定人员在未对其申报的伤情进行复核的情况下 , 仅依据莒县民政局上报的书面材料 , 违规出具鉴定意见 , 认定解宝福为外伤性癫痫 , 构成六级伤残 。解宝福由此平均每年可获得1.5万余元的民政优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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