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乔丹”为什么甘被骂成国货之耻,也不愿换商标?( 二 )



而据乔丹的营销经理波特诺伊透露 , 乔丹的肖像和姓名使用权经常收到千万美元报价 。 例如 , 乔丹最初与佳得乐签订的为期10年的广告协议 , 价值是1350万美元 。

直到2012年 , “中国乔丹”掌门人丁氏的身家为30亿人民币 ,
但是乔丹
商标已经被使用了12年 , 当时的
丁氏即使倾家荡产也还差乔丹7年的代言费 。


这样计算并不严谨 , 但是也能从侧面看出 , 乔丹这块招牌 , 确实是有被全世界体育品牌认可的商业价值 , 并且价值不菲 。

千禧年伊始 , 丁国雄举全家之力 , 改制成立了福建乔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并接连注册了“乔丹”、“QIAODAN”、“侨丹”、“桥丹”、“乔丹王”、“杰弗里乔丹”、“马库斯乔丹”(乔丹两个儿子的名字)等数十个系列商标 , 走上了贩卖“国产篮球梦”的致富之路 。

?“中国乔丹”为什么甘被骂成国货之耻,也不愿换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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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 每日经济新闻赵李南制图




成功注册的“乔丹”系列商标 , 加之丁氏早已轻车熟路的“晋江系”商业策略 , 让“中国乔丹”的体育产品销量猛增 。

从数据上来看 , 2008至2010年 , 中国乔丹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就分别达到了11.58亿元、23.16亿元和29.27亿元;到了2011上半年 , 乔丹体育营收达到创纪录的17亿元 , 净利润高达2.8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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