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范围扩大!公募基金经理能兼私募了,最多可管10只产品,还有这些要求…( 二 )


二、加强对交易行为管理 。 原则上兼任组合间不得进行同日反向交易(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产品等特定情形除外) ,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多个组合间同日及临近日同向交易的价差强化控制和监测 。
三、加强交易监测和分析 。 对不同时间窗下反向交易和同向交易价差监控的分析 , 其中最长时间窗应当延长至 10 个交易日以上 , 并结合成交顺序、价格偏差、产品规模、成交量等因素对是否存在不公平对待的情形进行分析 。 兼任基 金经理应当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说明 , 合规风控部门应当对基金经理说明进行严格复核与独立评估 , 相关材料应当留存备查 。 确实存在异常的 , 督察长或合规负责人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管理人所在地证监局报告 。
【「证券投资基金」范围扩大!公募基金经理能兼私募了,最多可管10只产品,还有这些要求…】四、加强事后报告机制 。 基金管理人应在监察稽核报告中对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多个组合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 , 并对公平交易机制的潜在问题和完善情况进行说明 。
除了“四个加强”之外 , 基金管理人还需要在拟任命基金经理兼任投资经理时 , 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基金经理变更备案 , 除《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要求的变更备案材料外 , 还需提供兼任可行性分析、合规审查、防范利益输送的制度安排等情况报告 , 在基金定期报告中还需要充分披露基金经理的兼任情况 。
业内人士认为 , 这是《兼任指引》为了防控因兼任可能导致的利益输送现象 , 从而对基金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招商基金有关人士表示 , 对于整个资本市场来说 , 《兼任指引》有望促进资金的优化配置 , 吸引更多长期资金入市 , 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 一方面 , 投资者的资金可以流向更多业绩优异、风格清晰稳定、个人职业道德素养优良的基金经理;另一方面 , 未来在防范利益冲突的前提下 , 优秀的公募产品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管计划投资经理 , 也有助于吸引更多养老金、银行理财、保险资金等中长期机构客户资金 。
“一拖多”再引热议
本次新规涉及业内存在已久的“一拖多”现象 。 目前基金行业中 , 八成以上基金经理所管理的产品超过1只 , 管理产品超过10只(含)的基金经理占比超过15% 。 “多线作战”是公募基金经理的常态 。 而《兼任指引》新规也明文表示 , 基金经理管理的公募和私募产品原则上不超过10只 。
对此 , 一位接近监管方面的人士表示 , “‘一拖多’不是问题的关键 , 指引强调的是基金经理的专业能力要和管理的资产规模相匹配 。 海外资管公司也能经常看到基金经理管理一个固定类别的资产 , 有可能专户 , 有可能是公募 , 也有可能是单一客户的账户 。 只要在投资期间 , 通过系统的管控和合规的审查 , 防止利益输送以及利益冲突 , 这才是最关键的问题 。 ”
更大的疑问在于 , 同时管理公募产品及私募产品的基金经理能否公平对待不同投资者?
“公募和私募的激励机制、收费模式完全不一样 。 管理公募产品 , 只收管理费 , 而专户大多都是机构客户和高净值客户 , 服务的人更少 , 后端业绩提成更高 。 如果实行兼任的话 , 会不会一个基金经理选择公募只管理一些少量的规模 , 只赚个口碑 , 私募去做业绩、赚更高的提成?这是完全有可能的 。 ”一位基金研究人士对券商中国采访人员表示 。
不过利好在于 , 监管部门不再“一刀切” , 仅从控制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 , 防范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实质合规风险的角度进行监管 。
由于此前公募基金监管规则长期坚持基金经理不得兼任投资经理 , 该指引的出台将对基金管理人的组织架构、投资体系、人员管理、合规风控等众多方面产生深远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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