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6例!国务院连发两个重磅通知


截至4月8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4月8日0—24时 ,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63例 , 其中6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 , 2例为本土病例(广东2例);新增死亡病例2例(湖北2例);新增疑似病例17例 , 其中16例为境外输入病例 , 1例为本土病例(黑龙江1例) 。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91例 , 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848人 , 重症病例减少13例 。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729例(含重症病例31例) , 现有疑似病例71例 。 累计确诊病例1103例 , 累计治愈出院病例374例 , 无死亡病例 。
截至4月8日24时 , 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 , 现有确诊病例1160例(其中重症病例176例) , 累计治愈出院病例77370例 , 累计死亡病例3335例 , 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1865例 , 现有疑似病例73例 。 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716889人 , 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2510人 。
湖北无新增确诊病例 , 新增治愈出院病例45例(武汉45例) , 新增死亡病例2例(武汉2例) , 现有确诊病例401例(武汉398例) , 其中重症病例137例(武汉135例) 。 累计治愈出院病例64187例(武汉47036例) , 累计死亡病例3215例(武汉2574例) , 累计确诊病例67803例(武汉50008例) 。 无新增疑似病例 , 无现有疑似病例 。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6例 , 其中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8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5例(境外输入15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32例(境外输入7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104例(境外输入364例) 。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1384例:香港特别行政区960例(出院264例 , 死亡4例) , 澳门特别行政区45例(出院10例) , 台湾地区379例(出院67例 , 死亡5例) 。
『传染病』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6例!国务院连发两个重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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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
针对无症状感染者
以及出院患者复诊复查
国务院连发两个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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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6例!国务院连发两个重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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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明电〔202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已经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 现印发给你们 , 请认真贯彻落实 。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2020年4月6日
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发现、报告、管理工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 制定本规范 。
第二条 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以下简称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相关临床表现 , 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 , 但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呈阳性者 。 无症状感染者有两种情形:一是经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 , 均无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二是处于潜伏期的“无症状感染”状态 。
第三条 无症状感染者具有传染性 , 存在着传播风险 。
第四条 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的监测和发现:一是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主动检测;二是在聚集性疫情调查中的主动检测;三是在新冠肺炎病例的传染源追踪过程中对暴露人群的主动检测;四是对部分有境内外新冠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旅居史人员的主动检测;五是在流行病学调查和机会性筛查中发现的相关人员 。
第五条 规范无症状感染者的报告 。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无症状感染者 , 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 县级疾控机构接到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后 , 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 , 并及时进行密切接触者登记 , 将个案调查表或调查报告及时通过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上报 。 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 ,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在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解除医学观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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