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明】这些糟心事,你碰上了吗?福建这类消费投诉增长18倍!( 三 )


3、消费者仅以教育培训机构在疫情期间将当面授课变更为网上授课的要求解除合同 , 应否支持?
答:《合同法》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教育培训合同的目的是通过教育培训获取知识和技能 , 而并非教授的形式 , 疫情期间 , 教育培训机构因不可抗力无法组织线下当面授课而转为线上教学的 , 应当根据培训的内容、授课老师的变化情况等予以综合分析 。 如果培训的内容是知识性的文化课程 , 线上培训老师与线下相同的 , 结合考虑疫情的背景下教育培训方为履行合同所做的努力 , 此种变化不必然导致教育培训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 不支持解除合同 。 如果培训的内容属于舞蹈、武术等需要培训老师当面指导纠正的 , 变更线上教学无法实现学生培训的目的 , 消费者有权以此主张解除合同 。
【【大三明】这些糟心事,你碰上了吗?福建这类消费投诉增长18倍!】来源:福建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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