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管理员】三明一女子涉及“洗黑钱”?关键时刻警察找上门了
“你好 , 我是“XX公安的杨警官” , 你的银行卡及身份证被冒用 , 涉嫌洗黑钱 , 后果相当严重 , 稍后检察院的警官会与你联系 , 请按他们的要求操作 。
骗子来电
叮铃铃....
4月14日中午
拿起手机接听电话
接到自称“警察”的电话如上所说
家在尤溪县新阳镇的肖某一下慌了神
不敢怠慢
赶紧按照要求拿着本子逐一记录
并表现出极度苦恼的样子
......
实在的肖某
正老实的根据诈骗分子的“指示”
泄露相关信息
以证清白
这时
肖某的父亲发现了女儿的异样
立即查看了民警入户时留下的联系方式
拨通了新阳派出所的值班电话
派出所副所长黄传淮等人
了解情况后
迅速赶赴现场
开展劝阻工作
本文插图
民警亮明了身份后
对肖某开始了苦口婆心的劝阻
又针对性的普及冒充“公检法”人员进行诈骗的典型案例
肖某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
诈骗分子已经完成了诈骗环节的前两个步骤
第三个步骤正准备实施
幸好被赶来的民警制止了
那诈骗分子的三步走又是什么?
第一步:骗取受害人信任
“杨警官”先通过准确报出肖某的个人信息 , 并自称是某公安局的警察 , 称肖某身份证及银行卡涉嫌洗黑钱 , 稍后检察院的警官会与其联系 。
第二步:威慑、恐吓受害人
诈骗分子冒充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通过发送逮捕令等各类法律文书 , 迫使肖某办理网银或到银行网点“核实”自己的身份信息 。 同时 , 为了增强恐吓效应 , 诈骗分子冒充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轮番上阵 , 让受害人误以为自己真的被卷入刑事案件 。
第三步:要求受害人转账
肖某对自己违法犯罪产生疑惑时 , 诈骗分子会给受害人“支招” , 要求受害人将自己的资产转入所谓“安全账户”来配合所谓“警方调查” , 达到骗取受害人金钱的目的 。
本质都是“冒充公检法”诈骗!
公安机关如果要求某人配合调查
一定都是面对面详谈!
不会让人躲进宾馆里断绝外界联系!
【【社会治安管理员】三明一女子涉及“洗黑钱”?关键时刻警察找上门了】大家要引以为戒 , 提高警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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