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安徽芜湖:阻挠劝说伤民警 妨害公务获刑罚


【「民警」安徽芜湖:阻挠劝说伤民警 妨害公务获刑罚】近日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妨害公务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 被告人蒋某某犯妨害公务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民警」安徽芜湖:阻挠劝说伤民警 妨害公务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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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5日22时左右 , 被告人蒋某某接到其姐姐电话 , 蒋某某姐姐称自己在世纪联华超市内被同事殴打 。 随后 , 被告人蒋某某携妻子等人一起赶到世纪联华超市 , 并与对方进行撕扯、揪打 。 民警出警至现场将其制止 , 在组织人员将被告人姐姐送医过程中 , 被告人蒋某某予以阻挠 。 民警茆某某对被告人进行劝说时却被被告人蒋某某一拳打中头部 , 造成茆某某头部受伤 , 后被告人蒋某某被赶来增援的民警控制并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
案发后 , 被告人蒋某某及其家属对被打伤的出警民警表示道歉 , 并获得民警的谅解 。
镜湖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蒋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 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 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 。 被告人蒋某某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 予以从重处罚 。 被告人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系坦白 , 予以从轻处罚 。 被告人蒋某某案发后向受伤民警表示道歉 , 并获得民警的谅解 , 该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 被告人蒋某某有犯罪前科 , 予以酌情从重处罚 。 为保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 惩罚犯罪 , 法院综合全案事实 , 作出上述判决 。
本案中 , 被告人与被害人素无仇怨 , 与办案民警更无纠葛 , 但却枉顾法律采取违法方式为亲人出头 , 并以暴力手段抗拒执法 , 最终身陷牢狱 。 法官提示 , 广大人民群众在遇事时需三思而后行 , 收起拳头多沟通 , 暴力不仅不能解决问题 , 反倒会制造更大的矛盾 。
作者:张琴
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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