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偷偷充值打赏急坏家长 举证难题如何破解?

“熊孩子”偷偷充值打赏急坏家长 
专家建议,网络平台应尽快推广游戏产品年龄认证和识别系统 
“仅一天时间,他们就给主播打赏了26884元 。”近日,江苏省泗洪县的市民盛先生一家很是犯愁 。他卖房用来还债的40万元被家里的几个“熊孩子”用来看直播刷礼物、玩网络游戏,最后只剩下0.23元 。 
盛先生家的惨痛经历并非个案 。类似未成年人高额打赏主播、充值游戏之类的新闻屡见报端 。10岁小孩以用父亲手机上网课为由,偷打游戏充值近2万元;10天的时间,12岁孩子共打赏主播7万元…… 
那么,谁来为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的“巨款”买单?充值打赏的钱能否要回?对此,采访人员采访了有关专家 。 
【"熊孩子"偷偷充值打赏急坏家长 举证难题如何破解?】未成年人充值打赏行为是否有法律效力? 
疫情之下,很多学校都采用网上授课的方式保证“停课不停学” 。然而,多地出现未成年人在上网课期间,拿着家长的手机,或给游戏进行高额充值,或打赏网络主播 。 
“从家长层面来看,银行交易密码等重要信息,不应该轻易交给孩子,毕竟孩子是未成年人,自我克制能力差,如果他能轻而易举地知道密码,肯定会造成他在玩游戏过程中的冲动消费 。因此,家长对导致消费纠纷和孩子沉迷游戏负有一定责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说,从有些游戏或直播平台方来看,对于未成年人的交易流程,也存在缺乏认证、管理不到位的情况 。 
根据民法总则第14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总则第19条、第145条和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 
北京浩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海霞在谈到法律对未成年人支付行为的相关规制时,向采访人员介绍,“根据上述规定,在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的具体争议中,未成年人的某一具体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未成年人的实际年龄、支付的金额、是否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等因素” 。 
“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打赏一定金额,若花费数额与同一年龄段群体平均消费水平相差不大,可初步认定为‘与其智力相适应’ 。但如果超出了与其年龄、心智不相符合的界限,比如高于该年龄层的平均消费,则法定代理人可以决定是否同意或追认 。”张海霞说 。 
钱能否追回?举证难题如何破解? 
虽然法律对未成年人的过度消费行为有一定的保护,但在追回款项的实际操作上却往往存在困难 。 
“如果认定未成年人在充值、打赏时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监护人有权根据合同法第58条请求平台和主播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 。”张海霞表示,然而,在诉讼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交易主体识别的证明难题 。 
按照一般民事证据规则,“谁主张谁举证”,如家长无法提供该笔消费确实为未成年孩子所为,权益则很难得到保障 。因此,在实际维权中,家长们普遍面临着“举证难”的问题 。如何证明进行打赏、充值行为的是未成年人? 
“若父母没有能够直接证明是孩子打赏的证据,如家里安置的摄像头记录下的影像资料,就尽可能收集其他的一些证据来支持主张 。”张海霞提到有利于主张的证据包括:孩子充值打赏的时间都是孩子开始上网课后发生的,且集中在上午、下午的时间段,这与孩子上课使用手机的时间存在一定重合;父母不可能在这个时间段做到全方位的监护;打赏行为与家庭条件、收入情况不匹配,如家住农村,父亲无固定收入,母亲无业 。另外,包括平台账号的注册情况、打赏记录、打赏给哪些主播、发送的弹幕、与主播的聊天记录以及报案的相应证明 。 
在刘晓春看来,对于实践中并没有认真落实网络实名制及相关义务的平台,因其本身就没有充分合规,应当要求其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而不应完全要求用户来提供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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