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精神病犯法了反而还受法律保护,被害人不是太冤枉了

1、不是保护,只是不受刑事处罚,民事责任还是要担的2、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点上法律是给予被害人保护3、完全的精神病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刑法认为其没有辨识自己行为的能力,主观上没有恶意、也没有能力意识到自己在做不好的事情,对于这样的人进行刑事处罚未必合理
■网友的回复
我觉得在天朝最大的意义就是给达官贵人免责
■网友的回复
这个问题是文明与野蛮哪个更好,或者我们为什么不像野兽一样生活的问题! 如果得了精神病的是我,你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对我进行“处理”,但谁又原因当这个因为这种完全不可抗拒的理由就会被处理掉的人不是他的父母、妻子、后代,甚至是他自己呢?如果真的是这样,面对黑洞洞的枪口,他还能那样认为自己是“站在全人类”的高度么? 更进一步想想,因为某人的精神病,我们决定处理掉他,那么因为另一位可能传染给别人的感冒呢?我们是否也应该处理掉他? 理论上得了肺炎却需要用抗生素才能生存下来的人在自然界是没有传承自己基因的权力的,即便他幸运地传承了基因,体弱多病也可能遗传给下一代,那么我们为什么要用抗生素去治疗他们?而不是相反,为了杜绝传染,更为了提高全人类的普遍“身体素质”而抛弃他们,看着他们去死,甚至在必要的时候“帮他们一把”,让他们自由地选择枪毙好还是注射好?
■网友的回复
个人也觉得精神病人犯法应该与正常人同罪,这样就能避免正常人伪装成精神病躲避惩罚了。
■网友的回复
【为啥精神病犯法了反而还受法律保护,被害人不是太冤枉了】 呵呵 我想您是误会精神病人了吧 不一定每个精神病人都有这种倾向 那你得看各种精神病的分类吧 不能依旧论事吧 某些精神病并没有这种倾向 这病是可以医治好的 过分的应该是家人吧 家人凭什么就只知道您是精神病呢 除非什么呢?
■网友的回复
现在法律制度下,需要的是一个能迅速发现精神病的方法,能避就避,不能避就多加防备,以免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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