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男子踹门入屋内捉奸,打伤妻子和情夫被判刑”这一事件

妻子和情妇???妻子和情夫吧?如何看待?媒体无节操标题党本案丈夫被判刑,适用的罪名是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本不是“打伤妻子和情妇(夫)被判刑”。该篇新闻的编辑,要么逻辑混乱因果关系不分,要么故意炒作标题。检察院依法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其他妻子欲离婚而不得,与他人偷情——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应受道德谴责。丈夫为抓奸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违反刑事法律无误。民事上升到刑事,得不偿失。证据学是门高深的实务学科,任何形式的证据采集,请务必咨询律师。
■网友的回复
看到妻子和情妇,我很义愤填膺地想要斥责这种不珍惜百合的男人。PS:题主的名字真切主题
■网友的回复
无男女偷情,触及的顶多是婚姻法上的忠诚义乌,属于民法的范畴,而打伤他人则触犯了刑法,理应受到惩罚。虽然有些不近情理,但也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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