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房二卖的问题,有经验的大佬请看看?

首先,你和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实际履行,现在只剩下一小部分尾款未结清,不建议你按照乙的想法转卖给丙。
同时,有几个问题需要进一步跟你明确一下:
1、房屋已经过户给乙了吗?
2、剩余的部分还剩多少
?3、你和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里面约定的乙的付款期限最晚到什么时间?
4、你和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里关于合同解除的条款是怎么约定的?
一般来讲,房屋买卖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是比较公平公正的,那么如果你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乙也支付了大部分的购房款,那么在合同的履行中,乙自身原因没有按约定继续支付尾款就构成违约。
【关于一房二卖的问题,有经验的大佬请看看?】 换句话说,乙生病不是因为你的原因,乙能不能按时支付尾款,跟你无关,乙的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乙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尾款你就可以主张乙违约。建议通过法律手段主张乙违约,给乙施加压力,迫使乙支付尾款。
其次,根据你现在的描述,本来应当把握主动权的你向乙妥协过多。乙基本构成违约,将面临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应该着急的是乙才对。
并且乙完全可以转卖给丙,不需要先接触你和乙的合同,由你转卖给丙。同时,根据你的描述,丙的定金居然要暂时交给乙,这对你很不利,不建议你如此妥协。
最后,关于你询问的个人协议的效力问题。个人协议不能凌驾于法律是指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做违反法律的约定。你和乙丙之间的协议只要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效的。
希望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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