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第22号公告:南阳对治愈病例、排除疑似病例和医学观察人员实行后续管理


南阳■第22号公告:南阳对治愈病例、排除疑似病例和医学观察人员实行后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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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冠肺炎治愈病例、排除疑似病例 和
医学观察人员后续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二号 )
为做好新冠肺炎治愈病例、排除疑似病例和医学观察人员后续管理工作 , 特规定如下:
一、对治愈出院的患者 , 实行居家观察:危重症、重症患者出院后必须居家观察14天以上;普通患者出院后必须居家观察7天以上 。 对排除疑似病例出院和解除医学观察后的人员 , 也必须居家观察7天以上 。 对治愈患者解除居家观察前 , 必须进行一次胸部CT检查和核酸检测 。
二、原经治医疗机构要明确专人每天对出院患者进行电话密切跟踪回访 , 并做好回访记录;对出现异常症状的要及时就诊并按照相关程序报告 。
三、对治愈出院的患者、排除疑似病例由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接(送)回 , 并按要求做好安置工作 。
四、当地村(居)委会要对居家观察人员给予关心关爱 , 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同时教育广大群众科学认识疫病 , 正确对待治愈人员、排除疑似人员及解除医学观察人员 , 确保他们不受歧视 , 使其能正常融入到工作生活中 。
五、居家观察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 , 严格进行排泄物、生活垃圾的消毒处理;其家庭成员也要做好相应防护工作 。
六、对工作中履职不力 , 推诿扯皮 , 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 , 将视情节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
七、上级部门如有新的管理规范 , 按上级规范执行 。
来源:南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刘一明 周俊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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