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是咋解释同性恋这一现象的

张在舟的《暧昧的历程:中国古代同性恋史》盘点了中国历朝历代社会上的同性恋现象。以下内容出自张在舟一书第一章绪论之三:主要特色古代经常把同性恋看成是阴阳的反常行为,人们很容易用家庭中的夫妻模式去类比同性恋双方,认为具有平等关系的同性恋者不易理解,从而倾向于强调并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主动角色和被动角色的差距。不过强调和夸大的现象固然可能存在,但这种差距总体上也确实是大于现代同性恋的。同性恋者当中双性恋者占有极大比例,这也是中国古代同性恋的一个特点。当然,绝对同性恋者的例子也是有的,但如果综合各种史料的记载,两种类型在数量上毕竟不成比例,双性恋者明显为多。之所以如此,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国传统文化对家庭伦理的特别重视。在中国古代有4个支撑全部社会生活的基本概念,即政治上的仁和礼,家庭中的慈和孝,并且后面两个概念又是前面两个的基础。儒家理论认为父慈子孝,然后才会君仁臣礼,君主以慈父治家的手段治国,理想的王道之政就能实现,社会就能够和谐稳定,长治久安。 既然作为政治基础的家庭如此重要,则保证家庭延续的婚姻就更是重中之重了。由于存在这种强大的社会背景因素,一个男子若执意不婚,那就不仅是他个人的生活问题,不仅是他死后不能埋人祖坟,会成为无人祭祀的孤魂野鬼的问题,而且更被看成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他也就注定要浮游于社会的边缘,难有什么发展的机会。因此,即使是作表面文章,一个男人也要先以娶妻成家作为自立于世的前提。不过也确实有这样的情况:在外部压力下成婚后,不少人会逐渐体味出男女之欢的妙处,从而慢慢淡化自己的同性恋情结,转变为倾向于异性恋的双性恋者乃至真正的异性恋者,所谓蓦然回首,她在灯火阑珊处了。这在青少年同性恋者中并不鲜见,青少年的性心理具有较强可塑性,他们有的之所以成为了同性恋者,往往是由偶然的外部因素促成的。对于其中许多人,异性的吸引实际上仍很强大。一旦有躬身实践的机会,并且这种实践又受到社会的支持和鼓励,他们经常就会做出乐此薄彼乃至弃彼的选择。另外,中国古代在传统上对同性恋比较宽容,一个人只要能娶妻生子,则他私生活中的其它方面有时并不被严格追究,社会对男风采取的是一种模棱两可的态度,借用《论语?子张》中的一句话就 是“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由于存在环境的相对宽松,同性恋者与其周围社会的对立和冲突也就相对不太激烈,彼此之间都不易走人极端,不至于相互特别地厌拒。这倒可以使众多分桃断袖之人以一种比较自然的方式接受异性恋,进行异性恋。而在坚决排斥同性恋的社会当中,同性恋者虽然更需要隐蔽自己,但也容易和异性恋文化产生更大的距离,强烈的压抑或负罪感使他们对异性恋的接受就变得不那么比较自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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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袖之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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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人家养个男宠什么的是那时候的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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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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