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律师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的话,那怎样理解律师试图对确实“犯了罪”的“嫌疑人”进行无罪辩护的行为

我就想问一下,究竟是谁说的律师是为了维护法律尊严?明明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好不好?如果让律师维护法律尊严,那让公检法的去干吗?
■网友的回复
我非法律从业工作者,但我只想说,律师是职业好么。大家都是有起码的职业道德的,医生就是给人看病,老师就是教书,律师职业就是辩护,和被告人实际上有罪无罪有什么关系么?哪怕已经下判决死刑了,没到执行的那天生病大夫不给看病了?很多时候,我觉得社会各职业是需要理解的,就像我是从事银行前台工作的,发现新人上柜出错太常见了,那么小护士打针一针不中我就可以理解了,肯德基前台点餐手忙脚乱我也可以理解了。我们对我们不了解的职业可以通过对自己职业的理解去体会,面对一个你知道的罪大恶极的人,给他做手术的大夫依然会想尽办法把他治好,生命是权利,被辩护也是权利。且不谈司法错判的情况,如果一个你看起来罪无可恕的人,因为法律漏洞或者公诉方程序瑕疵在律师的巧舌如簧下判为无罪,那么我们应该去修订法律和提高公务员素质,同时要为律师的高职业素养 ,最关键的是,你认为的罪无可恕,不一定就是真相。
■网友的回复
法律的尊严不是落在程序正义上而不是实体正义上的,实体正义是“包青天”式的理想而已。程序正义的时候,被告有权享有充分辩护权,且公诉机关有义务完整的证明犯罪行为。
■网友的回复
请律师辩护是每一方都有的权利,是必须走的程序。程序正义大于实体正义,坚持程序可能放过一个罪犯,但绝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网友的回复
如果无罪辩护成功,说明程序或者实体上确有不足以将犯罪嫌疑人定罪的漏洞。将这种漏洞揭开,正是监督立法司法执法机关和维护法律尊严的方法。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