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认为人类通往永恒的秩序会有哪些矛盾?( 七 )


3.3.小结
这个就是宇宙的永恒社会与人类整体主要的关系,很简单,但是又很复杂。其主要核心就是生命的永续尊重,因为宇宙文明介入后,人类自身中最努力的那帮人的价值就毫无意义了。而这显然会对他们的永续价值产生践踏,是亵渎生命永恒的存在。所以采用过度介入的方式,通过提升高层来完成对整个永续进程的创造,同时这里也解决了宇宙文明人员的不稳定性和精力不足等的矛盾。
至于人类,还是完全要依靠自己,因为做个有价值的人才是最重要的。而能得到宇宙文明协助的人,则要更加努力协助人类走向更好的永续。同时要成为宇宙公民,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4.宇宙生命与地球生命之间可能的接触
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祖先可以以自身在世时候积累的生命永恒创造的生命价值请求宇宙社会进行直接介入,例如面对特殊复杂的事件,特别复杂的一种操作,又或者对整个祖先层在某一方面的能力不是很有信心等的情况下,就会产生这种可能性。
还有宇宙社会有时候极个别成员会对地球提出一些请求,例如普罗米修斯追求羁绊者的愿望,宇宙调研组的实际调研等等的过程中,就可能产生宇宙社会对地球的介入,但是这需要经过双方各自系统的评定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因为宇宙社会对其成员存在必要的建议和保护,同时祖先们亦怀有对人类不受宇宙文明破坏干涉的责任。所以不是随随便便产生接触的,要充分分析这里的种种过程,确保各自永续的稳定性才行,否则就容易出现被缚的普罗米修斯这种情况了。
到此为止,我们所谓的神的客观存在,已经完全解释完毕,由生命根本的永续内在,生命的永恒性为支持,将自身的因果永续创造完成,并且在社会层中稳定。最后在对宇宙未来的创造中,以创造宇宙大爆炸,创造出宇宙的后进文明,并且尽其可能的创造性行为,将之培养至宇宙的永恒的存在。而世上压根不存在什么绝对的神这种存在,他们犯了错,依旧要像普罗米修斯那样接受必要的惩罚,来确保生命平等的尊重和宇宙的永续。
5.生命的永恒性(又名:人类伟大的本性)
最后一个部分,生命的永恒性。宇宙从第一个生命诞生的运动开始,所决定的生命永续性。由宇宙第一个生命的创造过程和生命本身主观的永续愿望组成,将最初生命诞生的运动基础在自身调整下,让自身生命的运动能够永续延展。其是化解一切矛盾的基本规则以及创造一切运动连续的基本规则。亦是宇宙社会当下生命和社会永恒的存在基础。
同时亦是社会通往永恒的核心,社会由人组成,将整个宇宙和社会看成一个生命的整体,那么永续愿望下的社会,也可以由生命的永恒规则构成。然后关键就在于清楚的解析这个最初的过程,很难,我用的是12定义。
而人类要在当下通往永恒未来,对生命永恒的尊重是必然,例如审判的时候,责任肯定从引导成分(宗教界和社科学术界)开始审判起,其次是秩序(行政规划,政治制度,政府部们等),在是执行部分(主要的各种事物的执行部门,例如各大公司,各个政务执行部分),最后是积累(史学啊什么的)部分。
图片还是没法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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