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权”非“女拳”,“平等”非“对立”

近年来 , 性别歧视始终是社会热点话题之一 , 不少女性公众人物都为女性在职场上所受的不公正待遇发声 , 涉及“男女平权”的公众号文章总能夺人眼球 , 显然 , 一场“女权运动”正在网络空间悄然上演 。 然而随着“平权”呼声愈喊愈响 , 一些过激的声音开始出现 。 她们将男女视为对立的两方 , 不顾新闻内容就以女性利益为名“重拳出击” , 故被戏称为“女拳主义” 。 这种矫枉过正的现象正是我们需要注意的 , 追求男女平等不是煽动性别对立 , 正视差异、弥补差距才是可取之策 。实现“平权”首先要理解何为“女权” 。 所谓“女权” , 实际上是建立在以男性为中心的“父权”社会的基础上的一种观念 。 在该观念里 , “女性”不仅仅是生理性别 , 更是社会性别 , 是社会对于女性的刻板印象 。 而“女权”就是以社会偏见歧视为研究对象 , 进而探究女性生育权、教育权、产假等等的议题 。 “女权运动”则是以“女权”为理论基础为女性争取实际利益从而实现男女平等 。实现“平权”其次要正视两性差异 。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 , 近现代前都属于农耕社会 , 耕田种地是百姓主要的收入来源 , 而这也是“重男轻女”观念根深蒂固的最大原因 。 由于男性和女性存在天然的生理差异 , 男性在体力活上拥有极大优势 , 因此在古代甚至是现代的农村里 , 男孩意味着一家的收入来源 , 是家里的顶梁柱 , 而女孩则因社会分工需要主管家务 , 无法赚钱 , 家庭地位低 , 最终导致“重男轻女”现象的产生与延续 。 而在现代社会 , 社会分工细化为女性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 但与此同时 , 女性的生育需要又引发了职场性别歧视的问题 , “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依然根植于人们心中 。 由此可见 , 社会偏见因男女生理差异而起 , 在人们心中扎根生长 , 一时间难以根除 。 但幸运的是 , 随着社会发展 , 两性先天的差异可以依靠后天的规则弥补差距 , 实现相对公平 。实现“平权”关键要制定合理政策 。 目前“女权”理论所提倡的平等分为两种 , 一是结果平等 , 即承认男女有别且差别无法消除 。 二是机会平等 , 即女性承担其责任义务 , 同男性自由竞争 , 享有同等机会 。 而对于实际制定的政策 , 平衡这两种平等即为合理 。 比如男女皆可自由选择工作岗位为机会平等 , 而在一方竞争处于弱势的岗位上进行一定的政策倾斜或是补偿则是结果平等 。 具体到职场女性的生育问题上而言 , 虽然现行政策保护了女性生育期间的利益 , 实现了结果平等 , 但却造成了机会的潜在不平等 , 使得女性在招聘时处于弱势地位 。 因此 , 政策赋予女性产假福利的同时也应给予男性相应时长的陪产假 , 从而达成“男女平等”的平衡 。真正的“女权”从不是只求权利、不担义务 , “平权”的两性关系也不是鱼死网破的对立竞争 。 只有男女之间各自拥有相应的权利 , 承担对应的义务 , 建立起分工合作的和谐关系 , 真正的男女平等才会到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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