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民检察院】疫情期20余次调解化干戈 原被告携手送锦旗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疫情期20余次调解化干戈 原被告携手送锦旗】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疫情期20余次调解化干戈 原被告携手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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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法官 , 我和原告一起来给你送锦旗 , 感谢你在疫情期间为我们调解20余次 , 我们看在眼里 , 特别感动!你消除了我们的隔阂 , 化解了我们的矛盾 , 为此决定一同来给你送锦旗 , 感谢你 , 感谢高新区法院!”2020年4月2日下午14时左右 , 被告马某给大庆高新区法院民一庭法官杨杰打电话 , 这样说道 。
是什么原因 , 能让被告如此感动 , 又是什么缘故 , 能让原、被告双方一同到法院为法官送锦旗?这还需从2015年的一起借款担保案件说起……
高额利息受引诱 放款索债未讨回
原告郑女士主要从事个体生意 , 手里有一些闲钱 。 为让钱生钱 , 她便想把钱抬出去 。 2015年7月 , 一位姓刘的先生 , 想向郑女士借款37.5万元 , 并提出高额利润回报 , 利息高达近10% 。
见利息远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 郑女士特别心动 , 便当即同意借款 , 但前提要求刘先生需找个有正式工作的人来担保 。
刘先生找到了有正式工作的好友马某 , 请求为其做个担保 。 马某见刘先生当时生意很不错 , 且借款时间不长 , 仅为两个月 , 于是就欣然答应 。
借款条件具备 , 于是郑女士当即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 , 将37.5万元转到刘先生的个人账户上 , 三方签订了借条 , 约定借款金额为37.5万元 , 月利息为3.5万元 , 期间为两个月 , 郑女士、刘先生、马某三人分别在出借人、借款人、担保人处签字 。
借款到期后 , 刘先生因生意亏损 , 无力还款 。 后经郑女士多次索要 , 仍未索到任何款项 。
债务人突发病故 诉前诉中保财产
出借人郑女士在索债过程中 , 借款人刘先生一直答应还款 , 多次为郑女士更换借条 , 并将利息计入到借款中 , 然后继续由马某在担保人处签字确认 。
去年年末 , 借款人刘先生因病突发去世 , 留下一身债务 。 这让出借人郑女士深感不安 , 担心借出去的钱 , 真的要不回来 。 于是在春节前一纸诉状将担保人马某诉至法院 , 要求被告马某给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77.5万元 。
在起诉前 , 郑女士进行了诉前保全 , 对马某房屋进行保全 , 保全价值为37.5万元 。 但因马某尚有其他债务 , 涉案房屋已被他人保全在先 , 故马某的房屋只能进行轮候查封 。
随后 , 在诉讼中 , 郑女士知悉被告马某工资发放的开户行 , 于是又继续申请保全被告马某的工资卡 。
根据微机自动分案 , 案件由民一庭法官杨杰主审 , 并根据原告的申请 , 依法快速冻结了被告的工资卡 。
疫情诉讼不止步 数次调解化干戈
自工资被冻结后 , 马某多次找到杨法官 , 认为自己未用钱 , 只是出于义气而在担保人处签字 , 并提出应将死者继承人列为共同被告 。
经法官释明后 , 马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 由逃避转为面对现实 , 由拒不接听原告电话 , 到主动联系原告沟通 。
此案庭审原定于2月中旬 , 但疫情爆发给审判工作带来一定影响 。 根据上级精神 , 线下开庭转为线上审判 。 为不影响当事人诉权 , 杨法官在战“疫”同时 , 还利用休息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 , 建议接受网上 “云”审判 。 但因马某拒绝 , 而不得不另定开庭时间 。
此后 , 虽然庭审无法进行 , 但是杨法官坚疫情期间诉讼不止步 , 边下沉社区防控 , 边通过电话、微信与双方沟通 , 对双方展开调解 , 力争把矛盾化解在疫情期间 。
在调解中 , 杨法官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 , 向原告讲解债务人死亡留下较多债务的事实 , 建议其以拿到现金为原则 , 靠扣划工资还款时间很漫长 , 要多考虑担保人实际还款能力 。 向被告讲解当前法律规定 , 告知调解对其有利而无一害 , 要配合法院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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