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鱼」甲鱼是否被禁食?农业农村部:中华鳖、乌龟等按水生动物管理
北京联盟注意到中新社北京3月5日电 (采访人员 陈溯)采访人员5日从中国农业农村部获悉 , 针对近日关于甲鱼到底能不能吃的社会讨论 , 农业农村部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发布通知 , 提出中华鳖、乌龟等按照水生动物管理 。
为从源头上防范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 近日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 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 。
但上述决定并未确定禁食野生动物具体名单 , 日前深圳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将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等野生动物也列入禁食名单 , 引发社会和业界争论 。
农业农村部4日发布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 , 提出要协调好有关名录的关系 , 明确水生野生动物的范围 。 对于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动物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及《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 , 要严格按照《决定》要求进行管理 , 对凡是《野生动物保护法》要求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的 , 必须一律严格禁止 。
对于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 , 要按照《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严格管理 。 中华鳖、乌龟等列入上述水生动物相关名录的两栖爬行类动物 , 按照水生动物管理 。 这意味着甲鱼将不被列入禁食名单 。
标题:【「甲鱼」甲鱼是否被禁食?农业农村部:中华鳖、乌龟等按水生动物管理】通知要求 , 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 , 坚决取缔非法水生野生动物市场 , 严厉打击水生野生动物非法捕捞贩卖等行为 。 对于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水生野生动物的 , 要按照《决定》要求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 要严把水生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审批关 , 确保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等活动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 (完)
推荐阅读
-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儿媳是否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 李涛律师■婚前购买的股票和基金,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汉超」恒大队规是否合规?专业人士解读于汉超事件热点
- 全球疫情■全球疫情数据出现“乌龙”,关于“霍普金斯大数据”,你是否还有很多问号?
- #晨益阳#好意搭乘出事故 司机是否要担责——赫山区法院司法为民给答案
- 『法律裁判那些事』外甥/侄子,是否能作为侵权责任案件中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 「法顾百家」“衣冠不整禁止入内”是否构成侵权?
- 【河北九度律师事务所】单位拒绝向员工告之工资明细是否违法?
- #光明网#递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后上班受伤,是否构成工伤?
- 【可食用陆生动物名单】“可食用陆生动物名单”征求意见:狗为伴侣动物拟禁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