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药监局:到药店购买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要实名登记

  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记者丁静)记者12日从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 北京市药监局督促药店对购买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顾客进行实名登记 。

  以後 , 顾客到药店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 , 需要登记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药品使用者症状等资讯 。 北京市药监局督促药店建立日报制度 , 把相关资讯纳入社区防控工作 。 有关部门会加强对相关资讯的管理 。

  北京市药监局还督促药店加强对经营场所的消毒 , 加强对药品储存和销售条件的管理 , 对於入店的人员 , 进行体温监测 , 引导有发热、咳嗽症状的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 。

  加强监管方面 , 北京市药监局将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 严把产品检验关 , 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抽检 , 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企业进货渠道、购销记录、储运条件等加强检查 , 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 , 共同打击非法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 , 虚假宣传、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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