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西韦专利是痴心妄想

武汉病毒研究所申请瑞德西韦用途专利一事 , 看到国内专家、律师众口一词 , 认为可行 , 并称案例甚多 , 深感怀疑 。 查了一下 , 国外非原制造厂申请药物新用途专利的 , 几乎全为专利到期及放弃研发的药物 , 我未见其他人未与原制造厂合作申请的 。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网站文章称 , 因原制造厂药物拥有知识产权 , 他方申请新用途专利的 , 只会有利于原制造厂 , https://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5694537/ 。 加拿大麦吉尔大学论文称 , 其他人不可能自行研究专利保护期内药物的新用途 , https://scholarship.law.marquette.edu/cgi/viewcontent.cgi?referer=&httpsredir=1&article=1243&context=iplr 。 美国吉利德公司德瑞德西韦有专利保护 , 他人根本不可能合法生产 , 且未上市 , 除非赠与 , 他人根本拿不到 , 未经吉利德授权 , 武汉怎么可能合法地申请新用途专利?国外有科研机构、新用途开发机构、药厂合作分享老药新用知识产权的案例 , 查询的信息中未见像窃贼般拿他人保护期内的药物申请新用途的尝试-遑论成功-的例子 。 因为专家们言之灼灼其合法且普遍 , 网友多不敢否定此说真实性 , 依我看 , 这些专家往好里说不懂装懂 , 更多的是浑水摸鱼的骗子 。 也许 , 天朝专利法又别有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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