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武汉发布隔离观察具体操作指引:社区网格发现发热病人,( 二 )

无肺炎症状阳性发热病人集中隔离:

医务人员应着二级防护

按照《无肺炎症状的阳性发热病人集中隔离治疗规范》的文件要求 , 无肺炎症状的阳性发热病人的集中隔离治疗场所建筑位置应位于居民区下风区 , 且离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较近 , 同时与集中居民区相对隔离 , 距离50米以上 。

集中隔离点的医务人员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调配 , 原则上每个病区按每10人配备1医(最好是呼吸科医生)1护 。 同时根据需要配备数名工作人员辅助完成相关工作 。

集中隔离治疗病房应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呼吸内科病区要求配置常用医疗设备 。 结合场所特点和布局 , 建立隔离防护流程和制度 , 配置必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药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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