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社会是弱势群体利益最大化的社会

正义的社会是弱势群体利益最大化的社会。按照罗尔斯观点 , 分配正义是社会制度第一美德 , 社会是人类合作秩序 , 社会合作就有合作收益和成本 , 正义就是达成分配社会合作带来的收益和成本一致同意的社会规则 。 离开社会合作 , 一个单独个体不可能有成为富翁的“收益” , 同时其成为富翁的收益也给他人带来“成本” 。 这成本 , 德沃金称为“机会成本” , 个人发财机会 , 其实以对他人成本为代价 。 如何达成一致赞同的分配社会合作的社会规则?现实市场社会的理性经济人 , 只关心个人利益 , 并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 那么有权势人会赞同权力原则 , 而不会得到无权的人同意 。 有钱人会赞同金钱原则主导社会 , 而无钱穷人则不会同意 。 体力强壮人会赞同基于体力强弱的弱肉强势社会 , 而不会得到体弱人同意 。 为克服正义原则社会契约达成分歧 , 罗尔斯又加上了“无知之幕”的理想条件 , 假设每一个都不知道自己社会地位具体信息:有权无权 , 有钱无钱 , 能打不能打 , 等等 , 这时 , 作为理性经济人 , 从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考量 , 他会赞同有利于社会弱势群体利益最大化的杜会 , 因为在不知具体社会地位信息情况下 , 他也可能是社会弱势群体一员 , 这时他赞同有利于有利于强势群体社会 , 对理性经济人而言 , 是不理性的 。 因此 , 在无知之幕遮蔽下的“原初状态”一致同意的社会原则是“最小受惠者利益最大化原则”(theLeastAdvant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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