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913年繁华街区就有“汽车场子“,北京车辆管理百年追溯( 二 )
1928年北平特别市政府公布了《北平市汽车管理规则》 。 其中对停车管理规定了“在繁盛地方或狭小道路上不准久停”;1935年公布了《北平市马路管理规则》 , 其中规定:“空车应停放指定之停车场 , 不准在冲衢要路停留 。 ”
1943年8月伪北京特别市公署警察局公布了《北京特别市汽车管理规则》 , 对车辆停放规定得较为具体 。 其中除规定“停车应靠近街道之边沿线三市寸”的条文外 , 还具体规定了在距离交叉路口和桥梁150市尺以内、消防机关和消防龙头9市尺以内、公共电汽车站60市尺以内不准停车 。
北平市政府在1946年10月公布的《北平市政府警察局陆上交通管理实施办法》中 , 对停车管理规定:“车辆均应在指定停车地点或警察临时指定之地点停放 , 不准在道路上兜揽乘客 。 ”
推荐阅读
- 北京商报@我国外贸进出口形势可能还会进一步恶化,工信部:随着国际疫情进一步扩散
- 『众品券』跨境电商下半场才刚刚开启?,【众品券】社交电商转向直播电商
- 「北京头条客户端」科技部:将加大对前沿技术研发的攻关和支持力度
- 「汽车头条APP」罗永浩直播首秀真该去卖车
- 【北京日报客户端】4000多家中小银行主要经营指标处在合理区间
- 『北京日报客户端』疫情影响是否会超过2008年金融危机?央行:目前还没有
- [疫情防控]北京市200余家基金会筹集疫情防控资金约12亿元
- 『疫情防控』“能开则开” 北京超九成公园对市民开放
- 快科技@苹果提供维修补贴福利但中国区除外
- 北京商报@向社会释放积极明确的信号,财政部:2020年将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