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执业医师证能不能在紧急情况下救人?

没有执业医师证能不能在紧急情况下救人?。 本文首发于“方彦华律师”微信公众号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 , 辽宁省康平县孙向波救活心脏病发作老太太之后 , 因救治过程中压断老人12根肋骨 , 遭老人家属起诉索赔超过10万元 。 2019年12月30日 , 辽宁省康平县人民法院判决 , 施救者孙向波的行为无过错 , 无需对老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 对此结果 , 被救助的老太太已经提出上诉 。 尽管现在还不知道二审会是什么结果 , 但本案确实提出了一个虐心的问题:和自己毫无关联的人遭遇生命危险 , 能不能救? 辽宁省康平县人民法院判决救人者孙向波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事实依据有两点:第一 , 救人者孙向波有执业医师证 , 第二 , 救人者孙向波救治过程中尽管压断了被救老太太12根肋骨 , 但没有过错 。 我本人和大多数人一样 , 认为一审法院判决是正确的 。 但需要思考的是 , 要是救人者没有执业医师证 , 或者 , 他在救治过程中有一定过错 , 应该不应该让他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被救老太太遭遇到的是心脏病突发昏迷 , 这危险对于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并不罕见 。 要是遇到这种紧急情况 , 附近又没有专业医生 , 我们作为一个仅仅具有一般常识的人 , 没有执业医师证 , 我们能不能救人? 心脏病突发昏迷后 , 如果得不到及时救治就会死亡 。 在这里 , 专业尽管是重要的 , 但及时仍是第一位的 。 何况 , 心脏病突发随时随地都可能会发生 , 专业人员很难及时赶到 。 基于此 , 从常理上看 , 需要一个只有常识的非专业人士及时给予救助 。 设身处地考虑 , 假设是自己遭遇到这种紧急状况 , 用一个正常理智人的心理分析 , 我们希望身边具有一般常识的非专业人士给予救助 。 尽管他没有专业知识 , 尽管他的救助行为有可能会因不专业而给我们自己造成伤害 , 尽管他的救助行为有可能没有实际效果 。 但在一个人遭遇生命危险时 , 这个出手相救的好心人 , 最最起码给了我们生的希望 。 基于一个普通人的正常理智 , 对于遭遇生命危险时出手相救的非专业人士 , 不应该令其承担不利法律责任 。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 , 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依据这一规定 , 即使本案的救助者孙向波没有执业医师证 , 即使他的救助行为存在不规范之处 , 法律也不应该令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本案的诉讼过程已经给救助者孙向波造成心理上的困惑 。 他因为自愿主动救助昏迷的老太太 , 自己被扯进一个旷日持久的诉讼当中 , 工作和生活都受到很大影响 。 孙向波说 , 以后遇到这样的情况 , 还是会救人 , 但是会保存好视频监控资料 。 保存视频监控资料干什么?很明显 , 就是要用视频资料证明自己救人行为是专业的 , 没有过错 , 以此来免除可能承当的法律责任 。 本案中人民法院的判决分析了救助者执业医师的专业身份 , 分析了救助者救助行为的专业合规 , 进而判断其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 这一判决是专业的 , 正确的 。 但是 , 从鼓励救人的善良之心出发 , 我认为对于本案应当直接适用前述《民法总则》关于自愿紧急救助的规定 , 即使救助者不具备专业身份 , 即使救助行为有失当之处 , 也不应令其承担法律责任 。 没有人能保证自己一生中都不会遭遇无妄之灾 。 每一个受到死亡威胁的人都渴望看到一双救助的手 。 全社会都应该给孙向波这样的善良人以鼓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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