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谈“杠精”——论辩的魂灵
《论辩的魂灵》是鲁迅的一篇文章 , 出自《华盖集》 , 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五年三月九日北京《语丝》周刊第十七期 。 二十年前到黑市 , 买得一张符 , 名叫“鬼画符” 。 虽然不过一团糟 , 但帖在壁上看起来 , 却随时显出各样的文字 , 是处世的宝训 , 立身的金箴 。 今年又到黑市去 , 又买得一张符 , 也是“鬼画符” 。 但帖了起来看 , 也还是那一张 , 并不见什么增补和修改 。 今夜看出来的大题目是“论辩的魂灵”;细注道: “祖传老年中年青年‘逻辑’扶乩灭洋必胜妙法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敕” 。 今谨摘录数条 , 以公同好── “洋奴会说洋话 。 你主张读洋书 , 就是洋奴 , 人格破产了!受人格破产的洋奴崇拜的洋书 , 其价值从可知矣!但我读洋文是学校的课程 , 是政府的功令 , 反对者 , 即反对政府也 。 无父无君之无政府党 , 人人得而诛之 。 ” “你说中国不好 。 你是外国人么?为什么不到外国去?可惜外国人看你不起…… 。 ” “你说甲生疮 。 甲是中国人 , 你就是说中国人生疮了 。 既然中国人生疮 , 你是中国人 , 就是你也生疮了 。 你既然也生疮 , 你就和甲一样 。 而你只说甲生疮 , 则竟无自知之明 , 你的话还有什么价值?倘你没有生疮 , 是说诳也 。 卖国贼是说诳的 , 所以你是卖国贼 。 我骂卖国贼 , 所以我是爱国者 。 爱国者的话是最有价值的 , 所以我的话是不错的 , 我的话既然不错 , 你就是卖国贼无疑了!”
“自由结婚未免太过激了 。 其实 , 我也并非老顽固 , 中国提倡女学的还是我第一个 。 但他们却太趋极端了 , 太趋极端 , 即有亡国之祸 , 所以气得我偏要说‘男女授受不亲’ 。 况且 , 凡事不可过激;过激派都主张共妻主义的 。 乙赞成自由结婚 , 不就是主张共妻主义么?他既然主张共妻主义 , 就应该先将他的妻拿出来给我们‘共’ 。 ” “丙讲革命是为的要图利:不为图利 , 为什么要讲革命?我亲眼看见他三千七百九十一箱半的现金抬进门 。 你说不然 , 反对我么?那么 , 你就是他的同党 。 呜呼 , 党同伐异之风 , 于今为烈 , 提倡欧化者不得辞其咎矣!” “丁牺牲了性命 , 乃是闹得一塌糊涂 , 活不下去了的缘故 。 现在妄称志士 , 诸君切勿为其所愚 。 况且 , 中国不是更坏了么?” “戊能算什么英雄呢?听说 , 一声爆竹 , 他也会吃惊 。 还怕爆竹 , 能听枪炮声么?怕听枪炮声 , 打起仗来不要逃跑么?打起仗来就逃跑的反称英雄 , 所以中国糟透了 。 ” “你自以为是‘人’ , 我却以为非也 。 我是畜类 , 现在我就叫你爹爹 。 你既然是畜类的爹爹 , 当然也就是畜类了 。 ” “勿用惊叹符号 , 这是足以亡国的 。 但我所用的几个在例外 。 中庸太太提起笔来 , 取精神文明精髓 , 作明哲保身大吉大利格言二句云: 中学为体西学用 , 不薄今人爱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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