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式耍赖”当事人起诉律师侵权:法院驳回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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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书式耍赖”当事人起诉律师侵权:法院驳回诉求

  据“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6月18日,“教科书式耍赖”当事人起诉侵犯名誉权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决驳回全部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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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书式耍赖”当事人起诉律师侵权:法院驳回诉求

  因认为岳某某在新浪微博转发侵权视频及发布侵权言论,使其被冠以“教科书式耍赖”的称号,黄某某将岳某某及新浪微博的运营方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2019年6月18日,本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宣判,法院认为黄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原告黄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黄某某:岳某某使其社会评价急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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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黄某某诉称,2015年10月6日,黄某某驾驶机动车辆与案外人赵某某等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赵某某受伤和相关车辆受损,法院判决黄某某对赵某某进行相应赔偿。后赵某某死亡。

  随后,赵某某之子赵某在新浪微博发布了《发生车祸后的第776天》视频(以下简称“涉案视频”)。原告认为自己在已经赔偿49.6万元的情况下,赵某通过该视频误导公众称原告“一分钱未赔”。当日,岳某某转发了该涉案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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