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中的连云港“药神”案:被告“刑满”仍懵圈(11)

“在重庆 , 找我买药的人里面 , 有警察、有检察院的、有法院的、还有监狱的 , 他们不知道这事违法吗?但是他们也没有办法!”

他强调说 , “他们是真的很惨 , 以前我还会去病房看他们 , 但是后来我都不去 , 不忍心看 。 ”

类似的人间悲剧 , 在众多“药神案”中 , 也已屡见不鲜 。

也因此 , 作为类似案件辩护律师之一的邓学平提出 , 在案件审判中不仅要考虑药品管理的秩序 , 也要考虑国内民众对正义的一般期望 。 他说:“案件中 , 不少当事人确实是迫不得已 , 他们是为了挽救生命才卷入到案子中来 。 要求这些人在自救的同时 , 对身边病友同样的用药需求置之不顾 , 是不近人情的 。 ”

与此同时 , 邓学平也对仿制药的“合法化”进程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印度的仿制药 , 是能救命的真药 , 只不过是法律上将它拟制为假药 , 在这种情况下 , 食药监是否考虑对这些药给出一个批文?”

事实上 , 因电影而被国人熟知的抗癌药“格列卫”在中国的专利权保护已于2013年4月到期 。 而两家来自连云港的药企(豪森药业和江苏正大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生产伊马替尼片剂型和胶囊型仿制药 。

据知情人士透露 , 国内生产的格列卫与“正版药”相比便宜了很多 , 但比印度仿制药仍然要贵一些 。 此外 , 其他抗癌药的昂贵价格依然纠缠着无数癌症患者及其家庭 。

在此形势下 , 众多的“药神案”该如何处理 , “仿制药”与“假药”的犯罪又是否应该做出区分 , 也必将是一段时间内法律工作者们关注的焦点 。

责任编辑: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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