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黑办:单纯为牟利的违法犯罪不应定为恶势力( 四 )

四是强调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 根据不诉不理的原则 , 该《意见》规定人民检察院如果没有指控恶势力或恶势力犯罪集团的 , 人民法院不应主动认定 , 可仅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判决、裁定 。 这一程序性规定 , 充分保证了被告人、辩护人可以及时知晓控审内容、有效行使辩护权利 。 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的要求 , 该《意见》明确 , 审理上诉案件时 , 一审判决未认定恶势力或恶势力犯罪集团的 , 二审不得增加认定 , 充分保障被告人的上诉权 , 防止上诉可能给被告人带来的不利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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