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黑办:单纯为牟利的违法犯罪不应定为恶势力

资料图:警方摧毁一重大黑恶犯罪集团 。 中新社发 程景伟 摄

中新网4月9日电 全国扫黑办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伟9日表示 , 《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 , 对于不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 , 单纯为牟取不法经济利益而实施的违法犯罪 , 不应作为恶势力案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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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办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 公开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四个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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