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补贴政策转向:平均退坡50%,地补取消( 十 )

《通知》:从2019年开始 , 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 , 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 , 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 。 政策发布后销售上牌的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 , 从注册登记日起2年内运行不满足2万公里的不予补助 , 并在清算时扣回预拨资金 。

解读:现行政策规定 , 运营车辆申请补贴清算需满足2万公里行驶里程 。 部分企业反映清算时间长、资金占用压力大 。 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 新政策规定:从2019年开始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 , 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 , 满足2万公里后再予以清算 。

④设置政策过渡期 , 保证产业平稳过渡

《通知》:本通知从2019年3月26日起实施 , 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为过渡期 。 过渡期期间 , 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 , 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的0.1倍补贴 , 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6倍补贴 。 过渡期期间销售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8倍补贴 。 燃料电池汽车和新能源公交车补贴政策另行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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