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拟制定反家暴实施办法:经常性谩骂也算家暴( 十 )

公安机关依法对家庭暴力加害人发出告诫书 , 加害人拒不签收的 , 适用留置送达 。

第十八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跟踪回访 , 检查告诫书落实情况 , 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 , 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

第十九条 对家庭暴力案件 , 属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建立和留存家庭暴力案件管理档案 。 包括出警记录、呈请对家庭暴力人员告诫报告书、家庭暴力告诫书、家庭暴力案件回访反馈情况记录、家庭暴力回访相关证据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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