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权益受损别忍 保存证据维权有道( 二 )

离婚才知老公出轨 精神损害赔偿六万

2007年1月,郑某与丈夫孙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 。 然而,经过七年之痒的夫妻却没有继续相伴相爱,郑某于2017年4月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后经法院组织调解,郑某与孙某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

离婚后不久,郑某得知孙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并致人怀孕 。 孙某的婚内出轨行为让郑某难以接受,为此诉至法院要求孙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 。

诉讼期间,郑某提交了一份孙某所在单位于2018年4月作出的《关于给予孙某撤职处分的通令》的复印件,载明孙某的主要违纪事实有二,其中之一就是存在婚内出轨问题,因此给予孙某撤职处分的处罚 。 郑某认为,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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