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企业”状告政府违反环保损失自理

[江 苏 龙 网]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污染企业”状告政府违反环保损失自理

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海南法院2018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 其中,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儋州某不锈钢公司诉儋州市政府行政协议纠纷案”入选十大典型案例 。 这是一起涉及环保的行政纠纷案,该纠纷的出现是海南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一个缩影,具有典型性和指导意义 。

2005年12月26日,儋州市政府与儋州某不锈钢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在儋州市某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50万吨不锈钢项目 。 双方约定,政府保证当地村民的搬迁安置工作在2006年春节前完成,土地征用与村庄的安置工作争取在2006年9月30日前完成 。 该合同签订后,炼钢厂于2007年5月开始试生产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