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牧羊集团股权十年之争 股东矛盾重重( 二 )

  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宣布,依法重审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其中备受资本市场关注的张文中案与顾雏军案,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目前,张文中案已宣判,顾雏军案已开庭,而“李美兰案”还没有任何开庭审理的消息。

  有别于另外两起刑事案件,“李美兰案”是民事案件,也是三起案件中唯一不是最高法提审的案件,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据了解,李美兰是许荣华的妻子,两人都是江苏扬州人。许荣华曾是江苏牧羊集团五大股东之一,2008年10月16日前后,许荣华以2400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牧羊集团15.51%的股权,转让给时任牧羊集团的工会主席陈家荣。

  2009年,许荣华妻子李美兰以股权转让自己不知情为由起诉许荣华,认为股权转让无效。2011年1月26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李美兰的诉讼请求。当年10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股权权益与股权并非同一概念,许荣华的股权转让不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且许荣华与陈家荣之间不存在恶意串通,二审维持原判。

  一审、二审败诉后,李美兰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16年6月23日,江苏高院作出裁定,认为原判决基本事实认定不清,裁定撤销了原一、二审判决,指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牧羊集团前任总裁范天铭、董事长李敏悦提供的录音显示,江苏高院立案二庭庭长介绍,李美兰诉许荣华案是从信访渠道被立案庭关注到,立案庭提出意见,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院长签字,进行监督。

  李美兰案至今仍未开庭。2018年8月31日,作为李美兰案的关联案件,许荣华诉牧羊集团陈家荣、第三人范天铭案一审胜诉,南京中院判决陈家荣、范天铭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牧羊集团15.51%的股权返还给许荣华。

  许荣华认为,这才是真正保护民营企业家,法律是公正的。而牧羊集团坚持认为,许荣华当初转让股权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法院判决没有考虑目前牧羊集团的职工利益,提起上诉,目前正在等待二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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