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国家公祭地方立法接受审议 它不光为惩戒“精日”( 四 )

首部国家公祭地方立法接受审议 它不光为惩戒“精日”

谷昌旺摄视觉江苏网供图

  立法之外,更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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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时间虽短,质量却高。中宣部、全国人大、省人大均对此次立法给予高度评价。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与会者也一致点赞。

  如果条例通过,再过不到一个月的第5个国家公祭日,该条例就将施行。“北京西路瞭望”(微信号:xhrbbjxllw)了解到,南京市及各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过程中先后召开76场座谈会,许多专家学者提出了下一步建议。

  一种观点认为,惩处“精日”等行为还需更多顶层设计。《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虽然对伤害民族感情和民族尊严的恶劣行为划定了“法律红线”,《英雄烈士保护法》也把侮辱诽谤英烈、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等作为禁止性行为,但处罚手段有限,力度亦难惩前毖后,应尽快推动在国家层面立法,如在刑法中增加相关罪名,以提高震慑力,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要求。

  亦有人提出,国家公祭日是为悼念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国家行为应得到全社会一体重视。然而,以往公祭日前后,南京当地报纸刊头均换为黑色以示哀悼,其他地方的报纸就未能全都做到。另外,《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将抓好南京大屠杀史实宣传教育、特别以南京青少年为重点的教育以法律形式固化并强制执行,但民族沉痛记忆的传承是全社会的责任,全国范围内都应有所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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